回家以后陳達只做了兩件事,第一件,是坐在餐桌吃飯,不管往嘴里塞什么,最終答案都是面帶微笑說‘好吃’;第二件事,將今天破案的經過原原本本的和劉蕓說了,還很認真的問‘你說這種事情用不用記到日記里?’。劉蕓聽的非常入神,還回應了一句‘你要告訴那些喜歡刑偵小說的讀者說破一件殺人案就是如此簡單,恐怕他們都不會信’。
陳達笑笑,什么都沒說。
真實的生活原本就是如此,普通的命案也根本不難破,否則高智商犯罪也不會被作家們寫的那么精彩絕倫。
“你愿意寫就寫吧,反正日記本是你的。”聽完劉蕓的回答,陳達愣了一下,她繼續說道:“你不是問要不要把今天破案的事情寫在日記本里么?”原來這個女人在說上一個問題。
“還是算了吧。”老陳很正常的說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值得記住的事。”
他一直在等,或者說在忍,等一個看起來毫無波瀾的時間點去廁所打開那本日記,最好,不留下任何值得被人關注的節點。
吃完飯,坐在電視機前陪劉蕓看一部名為《嗜血法醫》的美劇,劇情講的是一個變態殺手成了警察局的血跡分析專家,利用警察局的先天優勢迅速找出其他變態殺人然后通過非法律方式解決掉對方的故事。看了兩集后陳達琢磨了一下,他覺著這個主角到了結局應該在劫難逃,畢竟這么干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也想不太明白親手解決那些殺人魔到底有什么快感。
“你怎么總喜歡看這些東西?”陳達念叨了劉蕓一句,那孩子不是都應該喜歡看喜劇、愛情劇才對么?
“我的小說題材主要就是寫這些啊,你是不是又把看過的日記給忘了?”
陳達怎么可能這么快就把看過的日記給忘了呢,他只是還沒看到那個部分就已經找到了摩斯密碼:“我去個廁所。”
說完這句話陳達離開了沙發,回頭去看的時候,發現劉蕓窩在沙發上連動都沒動過一下。
快速進入廁所,鎖上廁所房門,他輕手輕腳的從水箱里掏出了那個日記本,當把日記翻開,很小心謹慎的傾聽著客廳內所有聲音,發現只聽見電視聲并沒有其他響動當時,將日記本翻開,寫著‘小心那個女人’的扉頁被迅速跳過,直接打開第一頁,那一秒,老陳好像跌入進了一個黑洞里,差一點就沒爬出來。
“你不認識她,別懷疑,就是和你同居的女人!”
“你的微博并沒有關注她;微信沒有她的好友;支付寶轉賬記錄里更沒有和她所發生的任何財富關聯。”這段文字像是一個人站在陳達的耳邊正在急匆匆的訴說著,想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傳遞最多信息般寫滿了整整一頁紙:“她也不知道你喜歡吃什么,更不會表現出發自內心的心疼,若觀察的足夠仔細將會發現這個女人對你的好,最多停留在‘同情’階段,從未深入過。”
“至于你們倆為什么會住在一起,沒人知道原因,醫院的人能證明的就是在你住院期間她經常出入你的病房,可在房間里聊了什么沒人聽見過。按理說,這勉強可以被假定為談戀愛,但,在住院期間你竟然沒有為其買過一次花、送過任何一次禮物,更沒有任何驚喜。”
如果說到這里可以算是令陳達瞠目結舌,那么,接下來就是重磅炸彈!
“你最愛的女人叫陳嘉琦,刑警隊的兄弟們會親切的稱呼她為七七或者七嫂,這個女人和你生活了很多年并有一個兒子,可劉蕓連這一點都不知道,說明她連小三兒都不算。”
“或許,你們根本就不認識……”
看到這,陳達有太多太多問題想問,最關鍵的問題是,他根本不知道該問誰。
自己和劉蕓不認識為什么會住在一起?
哪個女人會為一個根本不認識的男人付出?
自己不是已經結婚了嗎?那,結了婚哪個叫陳嘉琦的女人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沒回家了嗎?都不找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