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首歌有這么火嗎?怎么沒人和他說?
點開一聽,卻發現并不是他自己唱的,而是一個甜甜的女童音。
再到其它音樂網站上看,才發現,這兩首兒歌在網上火起來了,還做成了兒歌教材給小孩子學習,現在是風靡幼兒園和小學,隨便一個小孩子都會哼兩句。
怎么回事?我不記得授權給誰唱過啊?
這個世界打擊盜版力度是很大的,上世紀的時候,國家向西方國家買一項有關于工業母雞的核心技術。
原本突破重重封鎖,談判快成功了,誰知母雞公司的人發現,他們公司的許多技術,居然在國內市場肆意盜版,還反過來搶占他們的市場,交易因此破裂。
更嚴重的是,因此事而被一些心懷不軌的西方國家帶節奏,把國家丑化成一個盜版橫行、不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家,在國際上聲名狼藉。
國家上層一怒之下,自上而下的改革,還成立了專門的專利部門和反盜版部門,國內盜版的情況好了許多。
在這里,打侵權官司,幾乎是一告一個準,可沒多少人愿意冒險。
“小沫,咋回事?誰授權給他們出版了?錢呢?我怎么沒收到?”
“我也不知道呀!”
齊以沫一臉的迷茫。
“但是我看這出品公司,也是我們公司的。”
看了一會,齊以沫說道。
自己公司發行的?那么說,是公司里的人搞鬼?
一通電話給鄭嵐,很快她就了解到,這是羅紹榮干的。
你特么真是個人才啊!慧眼識珠啊!一下子就挑中了我兩首歌,還發行的這么紅火!
然后你一聲不響把錢全揣自己口袋里,連通知一聲都沒有?
“他有什么權利這么干?我寫的歌他吭都不吭一聲換了人唱就發行出去?”
他自己都還沒開始恰錢呢,都還沒發行過正式版本,只讓齊以沫隨意發布到了音樂網站上,好像還沒設置收費。
“李子軒,這個恐怕有點那說得清楚,合同上有明確規定,你的作品版權都是屬于公司的,你只有使用權。”
電話那邊,鄭嵐有點遲疑說道。
“那是其它作品,和我自己寫的歌一樣嗎?我寫的歌我沒版權?”
這個李子軒是知道的,之前他翻唱那些歌,版權都是屬于公司。
合同上還規定,如果他離開了公司,連演唱權都要收回。
要不怎么說是賣身契呢?
“但是你的歌也是在公司制作的,公司同時也擁有版權,這個很難說得清的。”
鄭嵐搖搖頭,那份合約是怎樣的她太清楚。
雖然沒明確規定,李子軒自己原創的作品有沒有版權,但是公司肯定有版權的,而且他還用了公司的部門。
當時誰會想到李子軒還走原創音樂的路線?在這方面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形成了一個空白區。
主要是李子軒也沒上心,隨便弄幾首歌出來,只是為了黑自己一下,沒想那么多,反正那些都是垃圾歌。
不過,這些歌他都是注冊過版權的,交給齊以沫去辦也就一句話的事。
Ps:1、謝謝書友20190428151656513、咯季姬擊雞記、苞谷須的打賞!
之前說過達成作品榮譽會加更,這幾天感冒了,過兩天再抽空加回來,不過不會多,不然超過字數很快下新書榜,其它的會在上架后一一補足,過年回家也要存寫稿,不能斷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