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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心得番外:道·德·易·禮(2 / 12)

    其開篇明義,就給整篇道德經定了基調:‘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的概念可以定義,也不可以定義,這就是道最自然的體現。

    一個東西可以用某個名字去象征,但它也不可以用那個東西去象征。這就是名義最長久的樣子。

    這么說,你們可能不懂。

    舉個例子:張三覺得人生就得轟轟烈烈,像火,李四覺得人生就得柔潤平和,像水。

    那到底是像火還是像水?都可以,也都不可以。

    一個人覺得一塊石頭像老虎,另一個人可能就覺得像豹子,過一段時間裂開了,有人又叫它開花饅頭巖。

    某個東西可以有永恒的名字嗎?不可能,某個概念會是永遠正確的嘛?不可能。

    牛頓奠定了力學,覺得自己找到了真理,之后又被推翻。

    千克的定義改了又改,太陽系行星的數量也因定義而變,這些變化就是‘易’,是道的理。

    就像《信息全知者》里,我就寫過云鬼的視野和人類不一樣。人類覺得大地是個球,但是云鬼覺得大地是放射電弧,仿佛烈火。

    所以老子對‘地’的概念,指的是本質,不是土地本身。

    知識會不斷改變,會被淘汰,會更新,但智慧不會,祖宗留給我們的文化是智慧,而非知識。

    任何行為,其實沒有對錯,只有應不應該。

    名字、象征物什么的都是虛擬的,都是人定義的,世事一切都在變化,只有本質的東西不變。

    其本質的變化永遠在那,可名狀,也不可名狀。說什么都對,說什么都不對。

    這既是太極,一陰一陽之謂道。萬事萬物都是這樣的,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大道萬變而中庸,無情而又至情。

    這即是:“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這里有個題外話,我為何要這么斷句,純粹是我覺得這樣更合理,比較像老子的排版。

    因為聯系上下文,他后面寫的是“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都是‘有’、‘無’的對稱排比。

    那么前面開頭,就也應該是道可、道非,名可、名非,這種排比啊。

    相比起來,現在主流的斷句很別扭,“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可以說出來的,就不是長久的道。

    同一句話里,前面一個道字,指的是名詞,后面一個道字,指的又是動詞了。感覺和后文不匹配。畢竟道德經通篇,道這個字,只用來指代過那自然之母。

    搞得好像老子他老人家,故意往晦澀的方向說似的,其實老子一直都是盡量往簡單的方向說的。

    當然,這和我斷句的意思是一樣的,內含基本沒變,所以也就無所謂了,你們信哪種都行,這就是大道無形,天無常勢。

    我甚至都懷疑老子在這里玩了個花活,當真微言大義,這句話怎么斷句,意思都差不多……本質是一樣的,著實厲害!

    哪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么斷句也可以!(定義的概念,一定不是長久的概念,定義的名字,一定不是長久的名字)。

    這太牛逼了……讓人無法曲解他的意思。

    回歸正題,道就是道,自古有之,一切之處,萬物之源。老子只是給他取了個名字,嘗試描述一下。

    即便如此,老子也在開篇就告訴大家:我說的其實也不是道。

    等于什么呢,等于他寫了篇論文,開頭就告訴大家:你們看歸看,我說的不用太當真。

    這就是道家圣賢的境界。

    愿意相信老子的,奉為圭臬,不愿相信老子的,看個樂子。

    其實這種思想,早已融入到了我們的骨子里:不爭、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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