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像禍亂鄉里、殘害眾生、勒索黎民這種事情,非索港每天都在發生,無論是不是修士干的,都是此地常態。在這個地方講散行戒,多少顯得有些無聊,但楊老頭今天還是講了。可能對于修士而言,能力越大、危害越大吧,所以需要群體內部的自我約束。
“別打岔了,說重點!”這時墨尚同插了一句話,也不知道是在說誰。
楊特紅一招手,樹上一枚荔枝飛了下來,剝皮吐核吃掉,這才慢悠悠道:“理論聯系實際的時候到了!無論是黃金幫的洛克,還是海神幫的海神,嚴格說起來他們其實都沒有犯戒,所以這些年我明知道這兩人是洋修士,但也沒有理會。”
這時柯孟朝又插話道:“其實我們幾個并不在意散行戒,因為根本就不會去觸犯它。但是小華你,今后要注意了,說不定有人會以此為借口找你的麻煩。”
華真行納悶道:“找我什么麻煩?”
楊特紅不滿道:“這可不是我打岔!”
柯孟朝一擺手:“行,你繼續說,我不插嘴了。”
楊特紅:“剛才介紹的散行戒,是東國古代文言文,概括得最為準確。但是同一本經有不同的念法,對散行戒也有各種理解,后來最流行的有兩條白話,比如‘不得鬧市施法,驚世駭俗’,還有‘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就算不得已施展也要盡量掩飾。”
華真行笑了:“嗯,我在魔法里也看過,禁止在麻瓜面前施展魔法。”
楊特紅:“你還笑呢!按照你的夢想,將來要建立一個歡想國,要將養元術納入義務教育,你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
華真行:“這沒毛病吧?禍亂鄉里、殘害眾生、勒索黎民,這三條犯了哪一條?我聽明白了,共誅戒講因,散行戒講果,可是推廣養元術都與此無涉。
不得鬧市施法,我們也沒在鬧市啊,都在研究室、加工中心呢。不得驚世駭俗,假如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沒什么好驚駭的!
至于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我想問一句,未入門者都是普通人,若不施展演示,又如何教人學習?在公開場合那種沒有必要的炫耀,倒是不值得提倡,也違反學習紀律。”
墨尚同忍不住又插了一句:“小華說的,從邏輯上來講,沒有問題。”
楊特紅瞪了他一眼,懶得計較了,繼續問道:“假如有人學了養元術,我指的不是根本法訣,而是修煉出了特殊能力,然后拿來犯案怎么辦?”
華真行:“火箭筒打人和大火球術打人,在法律后果上有什么區別嗎?該怎么辦就怎么辦唄!我拿著一桿步槍穿越到一千年前,八百米外一槍就能把人打死,那的確是驚世駭俗。可是到了今天,誰還能把破步槍當神器,搞不清楚它是怎么殺人的嗎?”
墨尚同又小聲附和了一句:“有道理!”
楊特紅:“那怎么追查呢?”
華真行:“既然都公開推廣養元術了,誰都知道那些特殊能力是怎么回事,追查的人當然也知道,這和普通查案又有什么區別?我不反對散行戒,恰恰相反,我還要把散行戒寫到教科書里、寫進歡想國的法律里,成立專門的機構調查這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