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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4章:一起搞波大事唄?(2 / 4)

    “看來我對律法想得有些簡單了……”呂武在沉思。

    他得知晉國量刑,第一時間的想法是太重。

    這就有點“對壞人的仁慈,是對好人的殘忍”的傾向了。

    道理難道不是那個道理嗎?

    只有心懷歹意的人,才需要害怕律法的嚴苛。

    沒想犯法的人,擔憂個什么勁???

    呂武開始回憶自己的所聞所見。

    晉國也沒有隨處可見身體殘缺的人。

    他所了解到的是,大多數身體殘缺的人,一般還是在戰場上所導致。

    只是,動不動就斬指、斷臂、斷腳、挖眼、割鼻、割耳朵……,殘骸人的身體,真的好嗎?

    人沒有再生的能力,肢體斷了就是斷了。

    侮辱性質的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不妨礙繼續勞動。

    手指、腳趾,斷了手腳,這些則會。

    沒有勞動力,人還能喘口氣,會增加親人負擔的吧?

    另外一些諸如掛掉胡須和剃掉頭發,以呂武來看跟沒處罰沒區別,現在的人卻當成是一種社會性死亡的懲罰。

    呂武問了一句有沒有公示。

    士魴答曰:“法不明,何為法,何以行?”

    律法的制定就是要讓人知道,什么事情做了會遭到懲罰。

    不是制定完律法之后,等著別人去犯法了,才告訴誰犯了哪條律法。

    意思就是這么個意思。

    呂武心想:“道理是這個道理,誰能記得住那么多啊。”

    這一點倒是他錯了。

    現在又不是現代。

    現如今追求的是三言兩語就將事情整明白,復雜的事情簡單化。

    更直接一點的說,大體上規范干了什么會遭到什么樣的懲罰,沒一條又一條的細化。

    到了刻板辦事的人手里,干起事情會相當的簡單和直接。

    一旦落到了懂得操作的人手中,擁有很多解釋方式的律法,看是怎么個解讀方式了。

    這個也是細化與籠統化之間的差距。

    現在公示律法是寫在顯眼地方的墻上,一般是在城門這種進出口的位置。

    呂武有點印象。

    某次進出城池時,看到有人在向黎庶大聲公布出臺了什么新的律法。

    這個就是士魴所說,律法是用來阻勸不要去犯法,一旦犯了法就要遭到什么樣的懲罰。

    陰氏那邊,一樣會有專門的“胥”在干同樣的事情。

    不是沒寫在顯眼的地方。

    主要是,也要人人都認識字呀!

    不識字,只能聽別人念咯。

    幾次交流下來。

    呂武有點概念了。

    現在制定律法不能太復雜。

    一旦太復雜,別人搞不懂里面的道道,不知道干了什么是犯法,跟沒制定壓根就沒區別。

    歸納起來就是,要簡單、粗暴又直接!

    呂武與士魴三天兩頭接觸,談什么外人并不知道。

    各個家族的理解是,陰氏開始和范氏勾搭了。

    某次。

    國君著實是忍不住,問道:“卿與下軍佐商議出征秦國一事?”

    啊?

    主要是在聊律法的事情。

    出征秦國的事宜聊得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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