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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8章 篝火高歌(3 / 4)

    秦王破陣樂結束,才是李元璦最期待的環節。

    敬酒高歌。

    隋唐兩朝,歌舞大興。

    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評論,關鍵的時候還得能跳能唱。

    宴席上根據不一樣的場合,酒不是隨便可以敬的。

    這種隸屬于文士宴會,敬酒必須唱歌。

    唱不來哼兩句也行,但是你要是不唱,那就是弟弟,就算不趕你下席,也沒有資格舉杯喝酒,更加不會有人理睬你了。

    除非你把歌給補上。

    在宴會上,看著別人喝酒說笑,自己卻跟木頭人一樣,哪得多難受。

    一個即將從國子監畢業的學生,舉杯遙敬孔志元道:“夫子,學生再過一月,即離校遠去荊襄述職。此去山高路遠,不知能否再見。夫子可滿飲此杯,再為學生歌一曲否?”

    孔志元見慣了大世面,豪爽的將酒一飲而盡,道:“你叫我夫子,我送你一首《羔裘》。”

    他說著輕敲著碗沿,高歌而起:“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飾,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彥兮。”

    這首歌是《詩經·鄭風》里的一句詩,言古之君子,以風其朝,人以衣喻人,從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質地、裝飾,聯想到穿朝服的官員的品德、才能。

    正是希望自己的學生能夠成為一個為國為民,德行高尚且的官吏。

    對方深深作揖道:“學生謹記父子教誨。”

    李元璦不住拍手,孔志元這首《羔裘》,聲音深沉有力,讓人拍案叫絕。

    有孔志元開這頭,宴席上的人開始相互把盞敬酒。

    有誠心舉杯的,也有看笑話的。

    比如李敬業,這貨就給程伯獻敬了過去,他先高歌一首《定之方中》,贏得了滿堂喝彩。

    程伯獻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高歌了一首《詩經》里的《擊鼓》:“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尤其是他唱到:“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時候,放大了嗓門,鬼哭神嚎似地。

    不過還別說,這一首詞情激烈,哭聲干霄,闡述士卒長期征戰之悲的字句,唱出了幾分味道。

    當然還是音不著調。

    李元璦聽了忍不住大笑,周邊也哄笑成片。

    這時扶余隆突然上前道:“在下敬商王酒,在下年輕氣盛,今日意外得罪殿下侍從,還望見諒。實是在下久仰商王賢名之故……”

    今日受了氣,栽在一個螻蟻手中,想想氣息都不順暢。

    方才見程伯獻出丑,瞬間來了精神。

    對于李元璦他是頗為了解,從未聽過他懂歌舞。

    暫時不好動他,讓他丟丟面子也好。

    瞬間場面有些冷清,眾人看扶余隆的眼神有些不識相了。

    這宴會上有一不成文的規矩,主人不可刁難。

    刁難主人,那就是砸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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