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向她磕頭的女人,今年二十歲啦,名叫文小春,之所以這個年齡還沒嫁人,就是為了讓她留在家里多做幾年的家務活,照顧下面的弟弟妹妹們。
等到了二十歲這個不好再留的年齡時,再來賣個好價錢,這樣的家人真是醉醉的了。
至于另外三人的情況,也是各有各的慘。
第一個叫陳大丫,今年剛好十八,也是家里的老大,出生在一個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其實準確來說,這個年代不重男輕女的家庭是極少數的,只是程度不一樣而已。
光是這個‘大丫’的名字就能看出她在家里多不受重視了,連個像樣的名字都沒有。
陳大丫之所以不回家,是因為她跟家人在年前走親戚的時候,遇上了打劫,而她爹跟弟弟為了逃命,竟拿她跟娘兩人當擋箭牌,攔住了土匪,而他們趁此逃跑。
而她娘為了護著她,被土匪給殺害了,所以,對于那樣的家人,她也不想要了,本來這些年被他們壓迫就沒什么感情可言了。
所以趁此機會,她不想再回到那個狼窩里,特別是聽到小春的話,就更加激起了她想要逃離的心思。
第二個姑娘叫許小花,還不到十六歲,如花一般的年紀,她的父母早就相繼病死了,她是在哥嫂的手里討生活的,但嫂子過于苛刻,時常克扣她的糧食。
被土匪劫持的那一天,她實在是肚子餓的受不了,想要跑到郊區的山上找吃的,結果就倒霉的遇到土匪出山了。
她家里就只有兩個哥哥,但他們倆都聽嫂子的話,根本就不在乎自己這個妹子,所以她也不想再回去了。
她覺得,只有跟著厲害的人,自己也才能變成厲害的人,以后才不會再被人欺負。
而恩人就很厲害,同樣是姑娘身,但她卻能厲害到把那些兇惡的土匪給收拾了,簡直就是心目中的英雄。
第三個姑娘叫方二丫,今年十七歲,家里五姐妹,排行老二,她家的情況更慘。
大姐十七歲的時候,賣給了一個四十多歲的老男人。
四妹今年十歲,就被送進了縣城的一家富戶當傭人,與其說是送去工作,還不如說是賣身了,因為簽了五十年的勞務合同,最寶貴的五十年就沒一點人身自由了。
而五妹還小,今年才六歲,所以處于中間的她跟三妹就比較慘了,是留著換高價彩禮錢的。
因為五姐妹當中,就屬她們姐妹倆的外貌長的最好看,而出事之前,她家給她相中了一家隔壁村的一戶殷實人家,五間大瓦房,家里還有牛車,還有親戚在縣城開鋪子。
而男方長得周正,年齡也合適,高高大大的一個小伙子,家里條件還不錯,按理說這門親絕對算是數一數二的好親事了。
但男方家卻存在一個問題,就是那個男人是個傻子,脾氣上來了還會打人。
她就是聽說,那家人之前買了個童養媳,就是被那個男人打死的。
方二丫不想嫁個打人的傻子,所以她在嫁人的路上,借著尿遁逃了,只是沒想到逃離了狼窩卻進入了土匪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