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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買賣(3 / 3)

    老三笑道:“這不明年鋒哥要去考試了嗎?真要是去了京城,沒錢怎么行?這些人倒是夠意思,知道鋒哥要用錢,就給咱們送了個大禮。”

    杜遷連連點頭,大為同意。

    這里的軍漢們都有永業田,不能買賣,也不用繳納賦稅,只需要服兵役即可,有些像是唐時的府兵。

    對于人數稀少的松花江流域,搞得也是不倫不類的非正規府兵制;遼東以南則是標準的募兵制。

    這里的府兵日子過得尚可,都是小地主,至少也是個自耕富農,而且是免稅繳血稅的。

    日子雖尚可,可就是缺錢用。

    糧食運不走,也賣不了幾個錢,就靠著打獵弄點皮子,換點錢買個花繩布匹煙葉子什么的。

    旁邊的林中部落都有朝廷的封官,也不好劫他們,劫了后一屁股爛事,還可能去告狀。

    唯獨這走私販子或者商隊,簡直就是開恩的菩薩、散財的童子。

    這事操作起來也簡單。

    誰先發現的,事后分贓拿十人份。

    發現后,派幾個好手盯著,如附骨之疽一般跟著,利用地形熟悉的優勢,半途殺幾匹馬,讓對方沒法休息,拖延速度。

    確定位置人數后,派人回來報個信,這邊就集合邊軍殺過去。

    人少就滅口越貨,人多就恐嚇威脅分一半。

    誰盯著、誰拖住了,到時候也多分十人份。

    七八十輛大車的商隊,縱然不能殺人越貨,只要拖住了,派人去一談,怎么也得拿個兩成的買路錢吧?

    到時候如何不分個幾百兩?

    杜遷一拍手,拿筷子敲了一下桌子道:“你和鋒兒帶上三五個好手,先找著他們。弄死幾匹馬,像牛虻馬蠅似的跟著,讓他們吃睡不寧。到時候咬住了,就叫人來回個信,我這邊就帶人去。”

    老三點頭道:“我也是這個意思。行,那我先回去準備。”

    杜遷飯也不吃了,嚷道:“那還等什么?鈴鐺,趕緊給你哥收拾一下,準備些吃的。火藥、繩子、槍都給準備好。”

    杜鈴飯也不吃了,趕忙去收拾吃的用的,喊道:“哥,你先慢慢吃。我這邊肯定給你準備的好好的。”杜鋒的母親也不吃了,自去忙碌,冬天出門要準備的東西太多。

    這事,在邊軍的道德觀里,就像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樣的邏輯。

    前朝有詩言:各攜利刃爭相逐,函首忙報將與督。哄然攘臂受賜金,屠盡一家與九屬。

    按他們所想,就劫個商隊,算個毬的虧心事?

    這些人自覺也比殺良冒功要強,都覺得自己實乃邊軍道德之楷模。

    杜鋒也覺得若是做得成了,怎么也分個幾百兩,到時候京城居大不易,多這幾百兩銀子可就混的容易些。

    也不想細嚼慢咽了,把個魚湯倒進碗里,撕開幾張煎餅仍在湯里。泡的像是豬食一樣,呼嚕呼嚕地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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