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也得脫層皮。
牢頭、獄卒不收拾你,怎么讓你乖乖掏銀子?
要是女的被關進監獄,那就更慘。
很多都是不堪污辱,直接上吊自盡或者投河。
使女的父母聽說再鬧就要被關起來,當場嚇得上下牙直打戰,磕頭如搗蒜。
為女兒的死討一個說法,肯定比不過他們自己的命更重要。
正當他們準備打退堂鼓的時候,宋慈出手了。
宋慈對縣令大佬爺說,既然死者的父母喊冤,堂外圍觀者眾多,為了公正,不如讓他當眾驗尸。
外面的圍觀者,轟然叫好。
這也不排除宋慈早早安排好了托兒在外面叫好的可能。
縣令此時已經是騎虎難下。
如果不答應驗尸,萬一事發,那可就是包庇罪犯。
這個罪非常重。
丟烏紗帽,毀前程都是輕的。
上面問罪的話,很可能直接處斬。
南宋時期的官員俸祿很高,但是對官員的要求也很高。
對待官員徇私枉法,包庇罪犯,一般都是極刑處置。
縣令沒辦法,只得答應了。
當眾驗尸,在當時還是首次。因為那個時候禮法森嚴,死者為大,認為當眾驗尸是對死者的不尊重。
宋慈當眾為使女驗尸,其實是頂著非常大的壓力。
他把死者的衣物除去一部分,露出青紫淤傷以及上身的咬痕,然后又以極其專來的法醫知識,從多種證據加以推斷定罪。
最終,確認這位使女不是死去暴病,而是被人糟蹋、殺害。
事情到這一步,并沒有完結。
就算這個使女不是暴斃,而是被人殺害,那又如何?
大地主有得是錢,隨便推出一個家奴頂罪就可以逍遙法外。
這個大地主更是在公堂之上,威脅宋慈,要讓他好看。
宋慈也是個狠人。
其實,讀書人都是狠人,平時溫文爾雅,真個到了要命的時候,手段比誰都狠。
宋慈先是以退為進,挖了一個坑。
當堂詢問那個被推出來頂包的家奴,人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家奴說是。
并且簽字畫押,摁了手印。
宋慈這時候就開始施展自己的專業法醫學知識來教這個囂張的大地主做人了。
先是抓著家奴的手,與尸體身上的傷痕加以比對。
結果,宋慈當眾怒斥,說這個家奴根本就不是殺人兇手。
首先,尸體身上的咬痕,牙印有一顆明顯缺失。
說明兇手的門牙少了一顆。
家奴的牙齒完整無損,真要在使女身上咬的話,將會露出一排完整的牙印。
然后,還有尸體身上的抓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