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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章 民生潺潺若涓流(第四更)(1 / 2)

    “大父,看我捉到一只刺猬。”下泉村小娃一手拎著個刺猬,一手挑燈籠找到爺爺。

    刺猬會偷瓜吃,還不盯著一個吃,咬壞了,吃兩口,覺得鉆進去費勁,再找別的咬。

    下泉村的人口少,無法看護好所有的地。

    他們按照李易提供的辦法,在地外面種上幾道荊棘,又把水引出去,在外面的位置上弄成小水潭。

    如此一來,野生動物有水喝,就不冒著被長出來的荊棘劃破皮毛的風險沖進來。

    獾子和刺猬由于個頭小,荊棘攔不住。

    村子里還是按照李易教的辦法處理,養狗,養一群狗。

    去別的村子要,狗這個東西不值錢,有的人家狗下一窩崽子,養不起,就找個地方刨坑埋了。

    能將就養的就養著,養大了勒死吃肉。

    他們養狗可不是叫兒子、寶貝兒什么的,更不可能允許狗進屋子。

    連個狗窩都沒有,冬天的時候弄些干草扔院子角落,狗就到那里窩著。

    狗多的時候,狗自己會擠在一起取暖。

    狗不可能吃到肉,想吃的話,自己去抓耗子等小動物。

    主人家買了肉,有搭的骨頭,等把骨頭燉沒有了味道,會賞給狗吃。

    狗會很高興,認為主人對自己好,而且啃骨頭磨牙很有意思。

    要是放餿了的飯菜燉一燉給狗吃,狗就跟過年一樣。

    大家都這樣養狗,沒人把狗當成好東西,除了獵人養的獵犬。

    村子里要了好幾十只,買陳年的米和麥子,被蟲子蛀了的都行,加上地里的爛菜葉子,煮一大鍋,喂狗。

    這樣狗就很知足了,尤其是四五個月大時帶回來的狗。

    它們在原來的家里,有時還要用爪子刨地找地里的蚯蚓、土螺什么的吃。

    偶爾也吃路邊的草,要是那種帶麻籽的麻,吃著就飽了。

    現在居然給做飯吃,比以前的主人好。

    一群狗就這樣扔在外面地里,它們會斗爭,選出頭領,然后跑來跑去。

    晚上一有什么動靜,跑過去找能不能吃,叫喚。

    為了讓狗別總聚集在一起,盡量分散到地的各個位置,村子里的人用木頭和草給蓋了狗窩。

    每天巡視的時候拿著鏟子,把狗糞埋掉。

    狗這點就比不上貓,貓自己會刨坑,方便完了埋好。

    除非是經過特殊訓練的狗,不然走到哪就排泄到哪。

    小娃兒就是聽到了狗叫聲,提燈籠過去看,發現幾條狗圍著一只刺猬,用爪子小心地撥來撥去,似乎想吃。

    小娃兒拎著拿回來,狗搖著尾巴討好,轉身又去找其他能吃的東西。

    西瓜在旁邊長著,狗不吃,吃就挨打,使勁打,上腳踢,一踢就叫喚,都不敢躲。

    幾次之后,狗就知道這個不能碰。

    但是主人吃完西瓜給的西瓜皮可以啃一啃,由于種瓜,瓜多,村民吃完,一部分瓜皮內部當菜吃,其他的都給狗。

    像茄子、黃瓜,不管怎么放著狗,狗都不碰。

    廁所里要是有蛆爬出來,狗就算有好吃的了,還要跟雞爭。

    雞,狗其實能吃,還是不敢。

    “村子里要買一口豬,自己養的還小,買來的少燉兩次,給狗吃點帶肉的骨頭。”

    老漢接過刺猬,刺猬收集了不少,等湊夠一百只,殺掉吃肉,這樣村子里的人都能吃一頓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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