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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七十五章 初次見面禮相贈(第一更)(1 / 2)

    “切開,放上白糖,這個才是最正宗的吃法。”

    李易吃掉一個大番茄,把廚房工具搬出來。

    他切開西紅柿,裝在瓷盤子中,再放一點白砂糖,用牙簽扎著吃。

    本地的原著民,即印第安人的一個分支族群,跟著一起品嘗。

    他們從見到李易一行人之后,表現的就十分友好,沒有劍拔弩張的樣子。

    當李易這邊先給出了精鹽,印第安人品嘗之后,紛紛露出笑容。

    豬肉包子,是他們吃過的最好吃的食物。

    現在吃白糖番茄,他們猛然發現,原來把甜的東西跟這個放在一起吃更美味。

    只是這個像沙子一樣的甜的東西在哪找到的?能不能換?

    李易沒閑著,拿過大弟子的平板電腦,在上面畫了一個玉米。

    他哪給看上去應該是這群部落的頭領一樣的人,對方一見之后便使勁點頭,跟著自己的人喊了幾句。

    有人飛快地跑了,過不長時間,抱回來幾穗玉米,看樣子還沒成熟。

    李易也不曉得對方都是什么時候種,估計想種就種吧,反正本地這里的天氣適合。

    任何時間把玉米種子撒到地里,都會長出來,只要水夠。

    永穆公主不吃了,她盯著玉米看:“這個是能當糧食吃的?”

    “現在這個不行,現在適合煮著吃、烤著吃,就跟沒成熟的大豆一樣,能吃毛豆。

    而這個青玉米,連著它的稈子,一同粉碎,是制作青貯飼料的最好東西。

    即便是冬天,干的玉米稈子和成熟的玉米,也是牲畜們的首選。

    煮一批、烤一批,大家都嘗嘗,很懷念啊。”

    李易好長時間沒吃過苞米了,到大唐之前的幾年,他都沒吃,包括苞米面。

    隨時能吃到的時候,他不想吃,還有烤地瓜、地瓜條。

    小的時候他家種地瓜,都是跑別人家的地瓜地里摳地瓜生吃,對,去別人家的地。

    自己家的地瓜吃著不香,別人家的摳出來,選大的揪,小的再給埋進去,別禍害人。

    然后用手先把泥搓差不多,在用牙剔地瓜皮,最后吃里面的,甜,又甜又脆。

    其實不衛生,地里上農家肥,有的就有菌和寄生蟲。

    苞米也是,沒有甜桿和甘蔗,會啃玉米秧子,有的就甜。

    自己家種的不吃,附近有養牛場,牛隊的青貯田里種玉米。

    割青貯的時候過去掰玉米棒子,用衣服兜子跑回家,放大白鍋里,自己就燒火給煮了。

    此刻李易就想去偷人家印第安人的苞米,必須偷,換來的不香。

    比如說晚上飛過去,趁別人不注意,擺十幾個棒子回來。

    “把正常的絹拿來,不要帶漂亮繡紋的,有圖案的更不行。”李易吩咐。

    游艇上有好東西,別說在現在的地方,換到他那時也是好東西。

    中華的刺繡之美,動人心魄。

    大唐現在不是絹帛受兌換券的沖擊價值在降低嘛!正好出口,要高價。

    而刺繡的東西,只能給對方首領一小塊,多了對方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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