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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巴萊特十號街的勇士們(2 / 2)

    盧克松否定道:“錯了。”

    安迪斯不解,“怎么錯了?”

    “只要是棺材,都有可能是我們要找的那口棺材。”

    安迪斯強調,“不是必須是金色的棺材么?”

    盧克松很不爽,大聲說他,“許三賭把所有棺材都刷成黃金的顏色,他難道就不會把金色的棺材刷成別的顏色?你是不是白癡電影看太多了,所以也變成白癡了?”

    安迪斯立刻轉身對他們惡狠狠道:“只要是一塊爛木頭,都給我找出來,因為它很可能就是那副棺材的一部分。”

    盧克松夸他,“這才對,你一下子就變聰明了,祝賀你,副總統閣下,你學得真快。”

    安迪斯現在非常討厭他。

    盧克松大聲宣布,“出發吧,勇士們,愿真神保佑你們活著回來。記住,多動動腦子,不是讓你們去打架,是去找東西,要像泡妞那樣有點耐心,不能蠻干。”

    勇士們解散隊列,三三兩兩結伴而去,有人駕駛著摩托車,有人開著小汽車,開始風馳電擎出發。

    安迪斯暗自吐槽,你這樣說話,沒人會替你賣命。

    盧克松瞄了他一眼,猜到他在差評自己。

    ……我當然知道這些人不會替我賣命,我本來就不指望他們能弄出什么動靜。況且,這幫只會看白癡電影、喝白癡酒精、抽白癡香煙、泡白癡女尸的家伙們,怎么可能明白我最真實的意圖?對了,連你也是白癡。

    盧克松徑自往外走。

    “你現在去哪?”安迪斯在身后問他。

    “去野地里隨便逛逛,好久沒來靈獄了,我得出去透透氣。”

    安迪斯差點一口痰吐到地上,知道盧克松是在嫌棄這條街空氣太臭,也順便嫌棄自己。

    望著已經遠去的盧克松的背影。

    安迪斯惡狠狠道:“哼,走著瞧!真以為我是白癡和弱雞?”

    ……

    盧克松走了十多公里,來到野地里。

    所謂的野地,就是越過石柱脫離了阿卡姆小鎮的區域范圍。

    這里游蕩著許多的魔傀邪獸,阿卡姆小鎮居民稱呼這些怪物為野狗。

    盧克松身上帶著那塊界石,界石把他的氣息偽裝成魔靈,那些怪物聞到是魔靈的氣息,不是外來生物,而且實力很強,所以都躲得遠遠的。

    當然,前提是盧克松別沒事找事去故意激怒它們,憤怒發狂后的它們仍是會前仆后繼不把你撕成碎片誓不罷休。

    很快,有五個人影向他慢慢走來。

    他們中有個巨人,體型超過三米。

    盧克松憑著記憶,確認他就是資料里寫的“午夜花暴力團”的“鐵石”——邦迪,他是個戰力堪比新生尸魔的喪尸。

    值得一說的是,靈獄地下城有數不清的魔神暴力團,他們基本上都由魔靈、喪尸、骷髏、半喪尸半骷髏組成,當然也會有改裝人和縫尸者。

    而且這些魔神暴力團都有自己的崇拜對象,通常是某個不可名狀的魔神。

    暴力團的人數永遠不會超過十三個,超過十三個就會倒霉,會莫名其妙噩運纏身,過不了多久就被人團滅。

    所以暴力團在挑選伙伴時非常謹慎,一旦確認接受某人成為新成員后,就不能把他隨意開除,否則仍是會集體走噩運。

    魔神暴力團有點像《海賊王》里的海賊團,但他們最大的區別是暴力團必須共同信奉某個具體的魔神,依此能得到魔神的力量和庇佑。

    不信奉魔神的都不是暴力團,不信奉魔神的團員也不是合格的團員。

    這一點很重要,團成員里,誰若是三心二意、朝三慕四、吃里扒外、陰奉陽違,他自己很快就會走霉運,會死得很慘,大家都認為這是魔神對他的懲罰。

    因為暴力團信奉仍活著的魔神,所以他們不屬于某個阿卡姆小鎮。

    他們也沒法這樣做,這樣做的代價就是在自我毀滅。阿卡姆小鎮的創造者的殘存意志會慢慢折磨并摧毀他們,所以他們最多只能待一段時間就必須離開。

    盧克松很滿意眼前這五個人,他們隨便一個單獨擰出來都比安迪斯那廢物強。

    盧克松敞開心扉輕松道:“你們的任務就是去盡情地胡鬧,找個大點的酒館或旅館住下,隨便找幾個小妞,盡情喝醉,三天兩頭出來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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