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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準備賀壽(1 / 2)

    和楚云飛約好之后,李云龍帶著楊鴻儒離開了茶館。孫銘看著楊鴻儒的背影向楚云飛問道:“長官,跟在李團長身邊的那個人看著眼熟。我記得李團長的警衛員不是個和尚嗎?”

    “此人能伴隨云龍兄左右,必然是在獨立團深受器重之人。初次見面的時候他聽得多、說的少,但是我總覺得此人深不可測。”楚云飛猜測道:“我隱約記得在獨立團的時候,有戰士叫過他參謀長...八路軍用人雖不拘一格,但是能以弱冠之年歲成為一團之參謀長,尤其是李云龍團的參謀長,可見此人必有極大的過人之處。”

    “不過看他的樣子并不像個練家子,為什么李團戰會隨身帶著他?”孫銘不解地問道。他是楚云飛的衛士長,楚云飛深入龍潭必有他隨行。但是那獨立團的參謀長何德何能?實在是令人不解。

    楚云飛笑道:“是騾子是馬不如拉出來溜溜,那年輕的參謀長有何過人之處今晚就能見分曉。”

    李云龍帶著楊鴻儒走了之后,倆人到王記剪刀鋪看看段鵬被沒被送出去。段鵬此人可是一員虎將,以后梁山特種部隊的隊長!他一個人能鎮住全軍挑出來的一百零八名好手,可見此人絕對是個人才!

    有很多人對段鵬犯過的錯誤耿耿于懷,實際上段鵬的所謂“生活作風問題”放在今天算事兒嗎?根本不算!現在的人睡別人老婆的都比比皆是,段鵬只是和喜歡的女孩情不自禁的那啥也算情有可原。如果你說段鵬渣男如何如何也是冤枉他--人家最后可是把人家姑娘給娶了!

    所以說段鵬如何如何的人請先反省一下自己--你在結婚之前就沒嘿嘿嘿過?如果你有...你就沒資格說人家段鵬一句...如果你沒有...噗...哈哈哈...請原諒本作者不厚道的笑了。

    更何況有些事兒也不能怨段鵬,那時候的華夏也沒有隨地可見的超市明目張膽的賣“雨傘”啊!一點保護措施沒有地進行工作豈不是相當危險?

    我們不能嚴以待人,寬于律己...還是孔子說得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別要求別人!別一邊自己跟別人東搞西搞,另一邊嚷嚷著槍斃段鵬。人家為共和國流過血,人家是共和國英雄!

    不得不說秘密戰線的同志也是手眼通天,李云龍和楚云飛談話的功夫就被送出了縣城。段鵬現在應該在縣大隊的護送下正往獨立團駐地趕路,估計晚上他們吃宴席的時候段鵬就能到獨立團了。

    離開王記剪刀鋪之前,楊鴻儒留下了一些錢委托同志幫忙采購一些東西--主要是他上課需要用的紙張、筆墨以及粉筆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在縣城不太好買,比如粉筆這玩意得需要從省城購買。

    為了讓趙家裕的鄉親們享受到比較不錯的書寫體驗,楊鴻儒斥巨資從太原采購了一批鋼筆。這時候的鋼筆特別昂貴--十二元一支!那時候的十二元跟現在的十二元不太一樣,那時候實打實的一元錢相當于現在的一千來塊錢!

    當然,1942年的時候鈔票比紙都便宜--這十二元指的是十二塊大洋!可不是十二元法幣!

    毛筆終將退出書寫舞臺,鋼筆將成為大眾常用的書寫工具,所以楊鴻儒的學堂用鋼筆也無可厚非。如果趙家裕的鄉親們的福利讓八路軍的首長們知道,他們肯定得狠罵楊鴻儒敗家子!要知道那時候八路軍很多首長都用不起鋼筆!

    有楊鴻儒在,趙家裕的鄉親肯定不會死在山本一木的突襲之中。現在的獨立團的一營時刻保持著警戒,雖然部隊為了防止打草驚蛇并沒有布置在趙家裕外圍,但是只要有風吹草動,一營隨時準備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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