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男人,是睡男人吧。”易如歌不由得吐槽起來這種書的類型。
“不錯,主人,您終于是開竅了。這個書的至尊名言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無比驕傲,不會主動討男人喜歡的女人,是不會有男人喜歡的。身為女人,就應該溫良恭儉讓。
所以主人您真的要向書中的女主角學習,不要像原主那樣愚蠢。即便是做盡了討好男主的舉動,也跟張飛拿起繡花針一樣,讓男主哪看哪里不對,總是不到兩秒就和男主鬧翻。
因為原主讓男主對她的厭惡更上一層樓。所以書中的原主就是太失敗,是女人需要唾棄的典范。
那時易如歌差點沒有吐出一口飯,惡心到無法直視狄霜和白珂的親密舉動。
現在看來,自己著實是個阿斗。只初次見到薛凌身邊的狗咬人,就已經腿肚子打轉。
有時候,生命里會遇到一些豬狗不如的人,對著自己說一些狗屁不通的話。把那些人當做瘋狗就好。
人被瘋狗咬了,難道還能把瘋狗咬回去。可是不能把瘋狗咬回去,就只能任由瘋狗咬得白骨森然,痛得汗水連連。
“我一時氣昏了頭,命手下人下手重了些。各位,大家有怪莫怪。最是大度的人不會跟我這笨蛋手下雪忠計較,氣壞了身子多不劃算。今日,來那些錢彌補吧。”
說著,他一揚手,一大筆金子就撒了出去。像是金色的雨點,可落在地上無辜之人的鮮血上,卻顯得格外美麗妖嬈。
即便是再貪錢的人,也沒有拿這些錢。
雪忠又道:“怎么,各位不接這個錢,是看不起我們薛家嗎?”
他的畫外音在說:“沒有拿他薛家錢的人,就是不原諒他們薛家。”說著,他又亮出了刀劍。
有些人被迫低頭去撿那些錢,可易如歌卻清楚地看到那些人眼中閃爍的淚水。
一個人的性命是最珍貴的,對他家人來說也是無可替代的珍寶,再多的銀子也撫不平他們家人的傷痛。
鳳逸看起來冷漠,實則重視親情。羽逸軒是鳳逸舅舅的親兒子,是他心里最重視的家人。
如果不是因為薛凌,羽逸軒也不會遭遇如此橫禍,現在也不會生活在這么荒涼的地方。鳳逸面對羽逸軒,一定心里很難過,可鳳逸卻不得不對著造成他家人傷害的人委曲求全。
易如歌這才了然為什么薛凌長得如此斯文,人越是斯文敗類,就越是外表文質彬彬。
她忍不住朝鳳逸那里看了一眼,薛凌他如此視人命如草芥。那么鳳逸日日得和他打交道,可不就是與虎謀皮,如同在萬丈懸崖邊行走,稍有不慎就會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