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心欲作惡,意志薄弱。神便說,人須為自己的罪負責,因為它被賦予了自由的意志。而誠心悔罪者,神便從他的身上把罪除去..
為了給女兒報仇拿獵槍殺了人的老王20年刑滿釋放,巧遇一個熱心人驅車送他回家,看似平靜而美好的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殺機。
而被老王槍殺的鬼魂林志文,一直不愿意投胎。本來,他在地府表現良好,有著大好前途,將要被提名成為鬼差了,卻突然逃回人間尋找到夏冬青,希望夏冬青能夠幫他一個忙。
原來那個送老王回家的熱心人,就是林志文的孿生弟弟林志武,他正醞釀著一個復仇的計劃。而林志文之所以來找夏冬青,乃是為了不顧一切去阻止自己的弟弟林志文。
趙吏趕來,欲要將林志文帶回去法辦的時候,林志文卻是取出了出鞘就要吞噬一只鬼魂的**刀,不惜魂飛魄散,也要阻止弟弟繼續錯下去。
林志文說出了當年自己被老王槍殺的緣由,他說自己十七歲那年,班里一個漂亮、成績好的女生給了他一封情書,他向幾個要好的同學炫耀,可回頭那女生卻不理會他了,還將他送出的禮物扔了,好面子的他,惱羞成怒之下,對女生動了歹意,欲要對她動強,卻是失手將之誤殺了。
這看似很合理的一套說辭,卻明顯有著漏洞。人家女孩子都給他送情書了,明顯是喜歡他,又怎么會突然不理他了呢?
與此同時,林志武已是到了老王家,將老王迷暈,而后在其家中安放了罪惡的炸彈..
顯然,林志武也并不是要復仇那么簡單。否則的話,他直接殺了老王就行了,又何必那么麻煩弄炸彈呢?一旦炸彈爆炸開來,樓里其他的人只怕也要受到波及,這樣傷及無辜的瘋狂舉動?就是為了報仇?
趙吏和夏冬青及時趕到,制服了林志武。可炸彈已經設置了定時爆炸,無論是趙吏還是夏冬青,都不懂得如何拆除炸彈。
就算是叫警察來,恐怕也來不及了。而且心善的夏冬青,還想著林志文的囑托,要給林志武個悔過的機會。
同樣的,林志文也是出現在了林志武的身旁,取出**刀在林志武身上刺出一個傷口,使得他的靈魂能夠進入林志武的意識之中。
二十年過去,兄弟倆再次相見,林志文一心勸說林志武不要為他報仇,別再犯罪了,這沒有任何意義,他都已經死了。
可林志武卻很清楚,自己的哥哥不該死,因為他沒有任何錯。當年欲要對女生王艷動強的,其實是林志武,而善良的林志文,不過是替弟弟償了命。
在如電影院般的意識世界內,看著屏幕上的記憶畫面,林志武道:“哥,你是替我死的。王艷是我殺的,你卻替我挨了他爹的槍子兒。我能不為你報仇嗎?”
“我那是心甘情愿,”林志文連道:“我不是替你死,我是替你贖罪。”
林志武卻是有些不以為意的道:“哥,你還是和當年一樣,一點兒都沒變,連樣子都沒變,還是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