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世歡噎了一下,過了一會兒,忽然腦中靈光一閃,說:“因為她現在是我的妻子啊,雖然有名無實,但到底是國家和法律都承認的,你要是認她當女兒了,那我們不是亂/倫嗎?”
舒夫人一聽他這話,頓時笑了,說:“原來是這個原因,你不用擔心,很快你們就不是夫妻了,我之前跟她說好了,她跟你沖喜結婚的時限是一年,這不是很快就到期限了嗎?到時候你們就不是夫妻了,那就當兄妹,不也很好?”
舒世歡是第一次知道莫時初給自己沖喜居然還有期限的,他錯愕地問舒夫人:“媽,你這是什么意思?是說我很快就要跟莫時初離婚了?”
“對啊,我當初問你愿不愿意跟她結婚沖喜,你自己說無所謂,隨我,那我也不能昧著良心讓人家一個小姑娘年紀輕輕就把大好年華浪費在這有名無實的婚姻里吧?所以我就跟她協議好了,只跟你結婚一年。”
舒世歡的臉色頓時變化莫測起來,他可沒想到自己跟莫時初的婚姻居然這么短暫。
他剛開始的時候確實很討厭莫時初,但后來便不那么討厭了,甚至最后還覺得跟她就這樣過下去似乎也不錯,反正他不可能喜歡上某個女人,有莫時初當擋箭牌,他能省下很多事。
畢竟如果沒結婚,他的身邊就會出現許多莫名其妙的女人,被她們纏上麻煩又礙事,而他又對結婚生子沒有絲毫興趣,所以就覺得跟莫時初繼續當對掛名夫妻很好,不但沒有絲毫壞處,反而還給他省了許多事。
卻沒想到他考慮了這么多,可莫時初卻要跑了,這從沖喜開始的婚姻就要結束了。
“媽,我卻跟莫時初說說,但你認她當女兒這事先放放吧。”舒世歡有些頭疼地說道。
舒夫人見他這么請求了,只好暫時不提這事了。
舒世歡拄著拐杖找上了莫時初,他的雙腿現在已經恢復得很好了,能拄著拐杖自己慢慢走路了。
“莫時初,我想和你談談。”他說。
“談什么?”莫時初好奇地問。
“關于我們這段婚姻的事,我想,不如我們繼續維持這樣的婚姻關系?”舒世歡提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