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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紅了?還早!(1 / 2)

    “對于流行音樂來說,編曲的作用是大于作曲的!”

    “作曲的工作是創作歌手演唱部分的曲調,編曲的工作是創作器樂伴奏的部分的曲調,好的編曲可以讓一首歌提升不止一個檔次。”

    “我不是專業學音樂的,所以很多編曲工作要靠畢哥幫忙…”

    “聽不懂?那用周揭倫的《葉惠美》舉例好了,林邁可、洪敬堯、鐘興民,三位編曲老師加上周揭倫自己,增色太多,情歌大氣磅礴,中國風獨具一格!整張專輯充斥著滿滿的復古氣息和人文社會關懷,立意很高。”

    聽到這,那記者問了:“你很佩服周揭倫?”

    沈林這才意識到現在是2003年,周揭倫還沒封神呢…

    愣了一下,他才回答:“當然,我甚至覺得華語流行音樂可以用周揭倫前后來劃分,因為周揭倫之前,沒人意識到歌曲不只有唱功和旋律,還有一個叫做編曲的學問。”

    “就是你聽周捷倫對歌,會發現,媽的這個歌詞一句都聽不清,但為什么音樂這么好聽,這么復雜?咦這是什么樂器,這又是什么聲音?完全沒聽過,好奇妙!”

    “縱觀華語歌壇,歌曲風格之多變,無人出周揭倫其右。”

    “下一張專輯,我應該也會用歌劇、管弦樂做編曲,這些元素華語流行歌曲之前是沒有的!”

    “…咳咳!”

    畢曉世咳嗽了一下,打斷了采訪…

    麻蛋,老子是讓你宣傳自己,沒讓你做周揭倫的舔狗!

    記者心領神會,果斷換了問題,問了一些沈林的私事,比方說家庭出身、學歷、與音樂交集之類的。

    當然,還有怎么跟海蝶扯上關系。

    “是這樣的,我接了個戲叫《十八歲天空》,看了劇本,有很多音樂上的想法,靈感迸發,寫了好幾首歌,托人拿給畢哥,我本來想賣給畢哥,沒準備自己唱,畢竟我的唱功也不是很好…”

    “畢哥非要簽我,開出了非常優渥的條件,包括我可以決定自己的行程,不想參加宣傳就不參加之類的…”

    記者恍然大悟:“難怪這張專輯你沒開展宣傳活動!”

    “…因為我有一部戲要演嘛,也沒時間做什么宣傳。”

    “老板就這么讓你跑了?”

    “我跟他說了‘如果你吃到一個雞蛋,覺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認識下蛋的母雞呢?’我覺得流行音樂也一樣,你聽到一首歌,覺得好聽,同樣也沒有必要知道是誰唱的!”

    “那你平時都聽什么歌?”

    “我自己比較偏冷門音樂,你像日苯的高梨康治、鷺巣詩郎、Valentin,北愛爾蘭的TDCC樂隊的歌,都很好聽。”

    ……

    采訪結束,沈林看了眼畢曉世:“老畢,咱這張專輯賺錢了嘛?”

    “賺了!”

    “賺了多少?”

    好吧,大林子比較俗,他只關心錢…

    畢曉世巴拉巴拉又開始說了:“一個歌手的價值不能夠簡單用銷量來統計,唱片不只有制作成本,還有宣傳費用…”

    “…現在盜版太狠了,純粹賣唱片的話,除了新人能回本,大部分都在賠錢,歌手都是靠代言、商演賺錢…”

    聽到這,沈林眼睛一亮:“有人找我代言嗎?”

    “有個屁,你都有不露面!”

    “畢哥,你老實跟我說,我算紅了嗎?”

    畢曉世搖頭:“你距離紅,還差很遠,你的歌只在廣州、北京、上海、深圳有得賣…”

    “為什么?”

    “因為只有這四個城市我們海蝶有專門的的供貨渠道!”

    “…這么弱?”

    “弱?”畢曉世啐了他一下,沒有反駁,轉移話題,然后問:“你那電影什么時候開機?”

    “…我也不知道,俞妃鴻太能拖了,說好的九月初,現在都十月初了,還在磨磨唧唧!”

    大林子也挺郁悶…

    連俞老師都不叫了,直接喊俞妃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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