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飯時,楚云特意問了一下邱大叔的鞋碼。
今天陸明軒不來家里吃飯,他的鞋碼只能等明天他來吃飯時再問。
星期六,楚云特意蒸了一盒扣肉。
下午一下班就提著米飯和扣肉回家,在自家院門口碰到了來送毛衣的彩虹。
進屋之后,楚云把手里的東西全都放在飯桌上,這才拿過彩虹手里的毛衣看了起來。
江城的女人大都會織毛線衣,而且手藝都不錯。
葛大媽雖然不是土生土長的江城女人,但也在江城住了十幾年了,所以早就練就過硬的織毛衣的本領。
給楚月織的毛衣不僅好看,穿著也很合身,楚云給楚月穿在身上,小家伙就舍不得脫了。
楚云這才把給她和楚帆買的毛線從房間里拿出來交給彩虹:“再請葛大媽幫我和我弟一人織一件毛衣。”
又從口袋里拿出五塊錢給彩虹:“這是給葛大媽織毛衣的工錢,月兒那件一塊錢,我和我弟的兩塊錢。”
在這個豬肉還不到一塊錢一斤的年代,給這樣的工錢不算少。
這次彩虹大大方方的收下了那五塊錢,因為織毛衣很費功夫,這個工錢不能不收。
在把錢往口袋里放時,碰到了口袋里的兩小團毛線,這才記起把那兩團拳頭大小的毛線拿出來遞給楚云:“這是給月兒織毛衣剩下來的,我媽讓我帶給你。”
如果是做衣服剩下來的邊角余料,葛大媽一般會留下,給自己的孩子做鞋子穿,只用跟楚云說聲就行了。
可是這毛線摸起來手感特別好,葛大媽感覺價格不便宜,不敢留下來,所以剩下的兩小團毛線也讓彩虹帶來給了楚云。
等以后楚月長個子了,那件毛衣小了,拆開來重織時,可以把這剩下的毛線加進去,就又能織一件合身的毛衣。
送走彩虹,楚云想,還得給陸明軒父子兩個織毛衣。
自從來到這個時空,她就一直在操心吃和穿,主要是她身邊的親人都沒什么衣服,必須得一點一點的添置。
星期天上午,楚云領著弟弟妹妹買完菜,依舊讓他們提著食材先回家。
她則說謊,說要去拿托人買的鞋和毛線。
躲在外面,從空間里給陸明軒父子買了毛線,給她姐弟以及邱大叔買了鞋,這才滿載而歸。
給邱大叔買的是皮鞋,給楚帆和楚月買的都是解放鞋。
這個年代的學生和年輕人最愛穿的就是解放鞋,但是很貴,要好幾塊錢一雙,很多學生和年輕人都穿不起。
楚帆和楚月見楚云給他們買的是解放鞋,全都很高興,把解放鞋穿到腳上就不肯再脫下來。
鞋子買來就是穿的,楚云沒管他們,她給自己買的北京布鞋還不是穿在腳上就沒脫了。
晚上陸明軒來家吃晚飯時,楚云把給他做的新衣服拿出來讓他在自己房間試穿。
陸明軒有些驚訝:“你又給我做衣服啦!”
楚云這次學乖了,把房門從里面插上插銷,以免又有人撞進來讓她尷尬,然后把陸明軒拉到床上給他脫外套。
“你現在是有未婚妻的人,我如果不把你收拾的體體面面,人家會怎么看我?”
陸明軒嘴角勾起,任她給自己脫衣服,順便上下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