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重新回到外屋,看到桌子上的一盤雞肉和一盤鴨肉,上前看了看,拿起一塊雞肉聞了聞,頓時愣了一下,再回頭看了看房間里的布局,他頓時腦海中已經把剛剛小家伙做的一切,在腦海中重新臨摹了一遍,到了這個時候,他才終于深深嘆了一口氣,感嘆道。
“果然是神童,而且太過妖孽了,只是這種神童出現,不知道未來對朝廷是好事,還是災難,他無聲感嘆一聲,隨即開始幫白景琦清理起現場。”
白景琦直到季宗布離開好一會兒后,才緩緩從河邊的一個小土堆后面鉆了出來。
這個小土堆就在墻下面不遠,而從墻上看,如同一快小平地似的,可實際上,他足可以在背后藏下一個人了,這種視覺上的錯覺,加上必須膽大心細,所以白景琦賭季宗布肯定發現不了。
現代的特種兵技能,講究的是更加高效實用,雖然未來已經很多國術和功夫失傳了,但是未來的一些技巧和必殺技也不差。
那些都是經過現代戰爭考驗過的,好比這個世界的一些功夫,白景琦曾經在大街上看到很多表演功夫的,甚至一些技巧比現代人高明多了,他曾經看到一個年輕人,可以運用巧勁再加借力,輕松翻過三人高的圍墻,估計傳說中的采花賊,也就這手功夫了。
甚至白家胡子頭手上也有一手好刀法,仗著人高馬大,也能三五人不能近身,可在白景琦看來,實際上這些功夫,都是尋常普通人練的,到了現代去,幾十上百米的高樓,給這個年代的采花賊去翻,看他能不能翻,那光溜溜的瓷磚,估計借力的地方都沒有。
而真正的特種兵王牌,要練的,講究簡單實用,一擊必殺,白景琦記憶中曾經曾經一個王牌教官,有一堂課是教用一根筷子,如何迅速殺死周圍看守的四個敵人,這深深刻在他腦海中,他甚至有時莫名其妙覺得自己完全可以憑一根筷子殺死看守自己的四個人。
而這個年代,往往講究煉體,把自身的力氣和耐力打磨幾十年,再學一些技巧,或者一把大刀,那自然就能以一敵十了。
如果單憑個人功夫,這個年代的某些國術高手,完勝后世的特種兵王牌,甚至一打三人都能輕輕松松,人家的身體從小就打磨,力氣可怕得嚇人,再稍微運用技巧,能輕輕松松打趴一個特種兵王牌。
可惜未來的世界,早已經不是個人武力的時代了,一把手槍,一顆八毛錢的子彈就可以干掉一個苦學三十年的國術大師,就是這么霸道!
不過,白景琦恰恰對這個年代的某些國術大師很感興趣,畢竟自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把這些失傳的國術學到手,再融合自己記憶中的某些東西,他相信,到時在單兵作戰上,自己還能創造出更多奇跡。
不過,他沒有跟季宗布走,因為他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自然是把自己袋子里錢袋藏好了呀,這玩意,肯定不能再帶回白家了,這兩萬兩銀子,是他未來十幾年的本錢。
雖然他現在還沒搞清自己未來到底要做什么,但是十幾年后,八國聯軍來襲,自己如果連一點自保之力都沒有,那想想就有些憋屈,難道和原著中一樣,學著白景琦每天陪著小倭子喝自家的酒,睡自家老姑?
暫時先把銀子藏好,等自己的綁票事件過去后,再慢慢思量到底要如何自保。
藏銀票的地方,白景琦早已經有了地,那就是不遠處,河邊的城隍廟,那地,平時也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有人來祭拜,而且這幾年,那地方已經成為乞丐流民的聚集地了,一般人還真不會去那里。
前年,白景琦跟著胡子頭去看廟會,當時胡子頭還帶他進過城隍廟玩過,他就覺得那城隍廟上面拿來藏東西,應該不錯,因為那地方長期煙熏火燎,根本不會有人爬上去。
而且這兩年,也破敗了,成了乞丐流民的住宿地方,外人更加不會進去了。
白景琦背著小挎包,小心翼翼靠近城隍廟,朝里面看了看,發現并沒有人在,應該是大白天,乞丐都出去乞討了。
沒人正好,白景琦連忙遛了進去,或許在這地方長期被乞丐居住,里面臟兮兮的,而且一股惡臭味難以掩蓋,好在里面還沒有米田共,不然就沒法下腳了。
白景琦背著布挎包,朝四周看了看,四周的確有兩根木頭柱子,白景琦笑了笑,隨即如一只猿猴似的,飛快攀巖上去了,到了上面,果然,到處都是黑不溜秋,當年這城隍廟也熱鬧過,逢年過節燒紙錢,熏得這上面早已經黑如漆墨。
白景琦找了一個旮旯地方,把布包連同里面的匕首全塞進旮旯里面,幾乎不用掩蓋,一眼望去全是黑色,一手摸在上面,全是黑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