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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獻給所有人的舞曲(2 / 2)

    樂云走出舞臺,才聽見后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制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么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云以后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云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云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并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云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云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么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么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系,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么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制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云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云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后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云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后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后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云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云去干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后,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么沒牌面嗎?”

    “樂云,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云就算不跟著喝那么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于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云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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