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聽就知道麥吉森的想法了。
“沒錯,憑我現在的本事一心逃跑,一來一回不會超過三個小時,假如在這段時間有什么人過來,你就用蝴蝶結變聲器敷衍一下,謊稱生病也好還是別什么都行,我相信你會處理好的,查理。”
麥吉森自信滿滿道。
查理對此表示懷疑,“你之前說過,這個威爾遜·菲斯克有個綽號叫金并,是全美國最大的黑道霸主,個人武力也達到了人類極限的程度,你確定自己能應付的了?”
“放心吧,查理,我不會亂來的,戰斗可不是怪盜的工作。”
見麥吉森這么說,查理用它的狗腦袋仔細地想了一番,覺得還算可行。
然后一人一狗就開始討論起具體細節……
第二天,午夜。
麥吉森改頭換面之后,悄悄來到了米勒港口附近,坐上了早就準備好的快艇。
在正式行動以前,他還有七天的時間進行踩點。
每天深夜去踩點,雖然可能會導致一點睡眠不足,但只有這時才不會引起外人對“麥吉森”的懷疑。
紐約,美國乃至全世界的經濟中心,經常和哥譚競爭城市經濟第一的寶座,當然紐約贏得次數要更多一些。
哥譚能在經濟上與紐約抗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韋恩企業的總部位于哥譚,然而除了韋恩企業外,哥譚很難再有其他的超級集團。
反觀紐約,斯塔克、奧斯本這兩家單拿一家出來就足以比擬韋恩企業,其他的諸如皮姆科技、AIM、漢默工業等大型集團同樣具有極強的競爭力。
在這種情況下,哥譚偶爾還能贏過紐約,可見韋恩企業的強大。
當麥吉森踏上曼哈頓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攔了一輛出租車前往紐約警署。
為了寄出自己的預告函。
至于為什么不先寄到金并那里。
原因很簡單,金并這個人野心極大,且對自己有著極端的自負,就算見到了自己的預告函,也只會用他自己的手段來干掉這個膽敢挑釁他的怪盜。
他不可能大肆宣傳這種事,更不可能報警,這樣水都不夠混還怎么摸魚?
喬治·斯黛西是紐約警署的局長,職位上和哥譚的戈登屬于同級,不過他比戈登要年輕不少,看上去才只有三十多歲。
喬治是一個非常盡職盡責,且富有愛心的警察,在很多地方上他和戈登很像,不同的是他非常不喜歡那些夜里在街道間亂竄的蒙面義警。
所以如果他是哥譚警察局長的話,多半GCPD和蝙蝠俠的關系不會好。
同戈登一樣,喬治的妻子也在很早就去世了,只留下了一個女兒,現在年僅十一歲,還在讀小學。
當然這里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女兒有一個童年玩伴叫彼得·帕克。
這一天,喬治正在警署里加班,他的辦公桌上時常會準備一杯咖啡。
當咖啡喝完的時候,往往他的工作也完成了。
這時,他的杯子里剛好只剩下最后的一點咖啡,手里的工作也只剩下最后的一點。
喬治歸心似箭,因為他的女兒還在家里等他,他做了份三明治留給女兒當晚餐,不知道她吃了沒有。
雖然聽上去不是很豐盛,但喬治現在就只會做三明治,不過他也在積極地學習如何做好料理,盡管他知道自己沒有這方面的天賦。
然而,正當喬治打算完成最后的一份工作時,他聽到了窗邊傳來一聲悶響。
條件反射般地扭頭望去,一張白紙黑字的卡片貼在了窗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