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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九 那就讓小說具現現實吧(1 / 2)

    《偶像》,從名字上來說有點碰瓷的嫌疑。

    而且連女主名都影射自己。

    妥妥的同人文。

    對于網上那些以自己為藍本進行二創的小說。

    金初妍也不是沒有看過,畢竟沒事就成天窩在家里,話題也就那么幾個。

    游戲,追劇,小說。

    游戲在有容的帶領下金初妍也試著玩過幾次,但金初妍玩不明白,別人的屏幕都是彩色的,就她的屏幕是黑白的。

    感覺玩的就不是一個游戲一樣。

    追劇的話一天也就那點時間,如果宅家一天以八小時工作制算的話。

    追劇能花費她兩個小時左右,畢竟現在誰看劇不拉進度條的?剩下的幾個小時往往就是刷各種短視頻,或者上微博吃吃瓜,避免成為2g用戶。

    還有一些時間自然而然就是看小說的時間了。

    每個藝人都喜歡有事沒事在網上搜自己名字。

    不管名氣大小。

    隨時掌控關于自己的一線信息。

    金初妍也不例外。

    只不過她將這個習慣用到了小說里。

    對于網上這些以自己為主的小說,金初妍也沒有什么想法。

    也不會大費周章的告他們侵權,只要不太過分,多少也是為她宣傳了。

    畢竟學這個的多少也是自己粉絲,偶像不就是存在于粉絲心里最好的形象嗎?

    不過只是有些人用文字寫了出來而已。

    金初妍還曾經混進過一個小時的粉絲群里。

    因為對作者塑造自己的形象不滿意,想去提提意見。

    但作者的一句話將她堵死:你怎么知道金初妍不會這樣?難道你是她?

    金初妍只能無言以對,總不可能打個視頻過去自證清白吧?

    這樣的話多少會出些事故。

    而對于成毅想用《偶像》這個小說拍電影的想法。

    金初妍的驚訝是必然的。

    以明星為主的同人文是什么樣的?

    而且還找上原型的本人。

    說實話,在看到這個書名還有女主名字的時候,金初妍不告他侵權都是好的。

    還想讓自己出演?

    簡直天方異談!

    不過這個小說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魔力能讓成毅如此信心滿滿?

    金初妍很想知道。

    雖然是抱著挑毛病的心情看這部小說,但并不妨礙金初妍看的津津有味。

    沒有一本書是完美的,畢竟就算是世界名著都有人可以挑出毛病,更何況一部不知道誰寫的小說?

    ……

    小說篇幅不算很長,在這個隨隨便便一部小說就百萬字起步的年代,甚至短小的可憐。

    但短歸短,甚在精悍。

    二十萬多萬字的小說,完全沒有注水。

    雖然需要水的滋潤,但全是水也并不是那么舒服。

    開篇和大多數同人文一樣,以高中時代開始。

    但讓金初妍意外的是,男主的名字和寧彥沒有半毛錢關系,那為什么還指定寧彥出演?

    不知不覺間,金初妍慢慢的看了進去。

    越看到最后,金初妍發現這本書完全和自己沒有關系。

    與其說這是同人文。

    不如說只是女主剛剛好和自己撞了名字,又剛剛好是個練習生,又剛剛好偶像出道。

    一切都和她很像,但又和她毫無關系。

    這并不是她的同人文!

    金初妍眉頭緊鎖,又準備從頭開始再看一遍。

    這次以另一種心態。

    金初妍感覺自己遺漏了很多信息。

    不知不覺之間,兩個小時過去了。

    現在這個年代幾乎所有人都養成了一目十行的看書習慣。

    也不僅僅是看書,還有很多。

    但這次是金初妍近幾年看的最認真,也是最慢的一次。

    一字一句,仔細斟酌。

    ……

    (本書完)

    金初妍從原來的玩樂心態,不由得開始正式起來。

    與其說這是一本以她為原型的同人文。

    不如說這是一本探討偶像存在的意義和守護的書。

    以她的身份,這本書要拍電影的話在合適不過了。

    不過最讓金初妍意難平的還是最后的結局。

    男女主終究還是沒有見上最后一面。

    往往悲劇才能深入人心。

    這是一個互相救贖的故事。

    ……

    故事很好。

    喜歡是肯定的。

    適合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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