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凡是遺棄娃娃,老人的,一律永遠不收購遺棄者家的任何東西,永遠不收購遺棄者三代以內所有親戚的所有東西。
第五條:如果出了人命,永遠不收購動手者家的東西,永遠不收購動手者所有三代以內親戚的所有東西。
并且把兇手送去派出所,根據法律該坐牢坐牢,該槍斃槍斃。
從即日起,只要是死亡的人,無論剛出生夭折的,還是年邁的老人,我都會派人去查是不是正常死亡。
不讓查的,一律永久不收死者所有三代以內親人的所有東西。
第六條:凡出軌的,包括婚內出軌,搞對象時出軌,做人第三者第四者,一律10年不收購出軌雙方家的任何東西,同時2年內不收購出軌雙方所有三代以內親戚的所有東西。
第七條:單身嫖娼的,一律3個月不收購嫖娼者家的所有東西,15天不收購嫖娼者所有親戚的所有東西。
第八條:凡是威脅,恐嚇他人要弄死誰這種情況,一律兩個月不收購威脅者家的任何東西,10天不收購威脅者所有親戚家的所有東西。
第九條:凡是給人潑臟水,亂議論別人的,一律30天不收購他家所有東西,5天不收購他三代以內親戚家的所有東西。
第10條:凡是夫妻不合離婚的,根據婚姻法分割財產,分孩子撫養權,采用無賴等各種方式厚臉皮搶奪財產的,不根據法律支付相應撫養費的。
凡是侵占他人田地,山林,偷盜他人財產的。
凡是親兄弟分家不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的,一律3個月不收購違反規定者家的所有東西,15天不收購違反規定者三代以內所有親戚家的東西。
三個月后,什么時候整改,什么時候才收購違反規定者家,以及他三代以內所有親戚家的所有東西。
第11條:一個村一個月只要出現10件違規的事情,就三天不收這個村所有人的所有東西。
每出現十件違規的事情,就三天不收全村人的所有東西,依次疊加,上不封頂,這個月扣完了扣下個月。
第12條:凡是收購違規人的東西來倒賣,或者是幫賣的,一經查證,一律6個月不收購這個人家的所有東西,30天不收購這個人三代以內所有親戚家的所有東西。
第13條:父母長輩不得包辦婚姻,不得以死相逼逼迫子女結婚,嫁人,離婚,凡是以死相逼誰結婚,嫁人,離婚,反對離婚的,一律5年不收購這人家的所有東西,一年不收購這人三代以內所有親戚家的所有東西。
其他規定,以后再不定期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我說的這些,都是我看不慣的情況,你們如果有人覺得這些規定不合理的,不用爭辯,不用來和我提意見。
以后你和你三代以內所有有血緣關系的親戚不來我茶場賣任何東西就是,來不來賣東西,賺不賺這個錢,這個是你們每個人自由的選擇,不強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