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姑娘面面相覷,和艾瑞克一起往鎮上跑。
索爾朝著毀滅者揮手:“嘿,洛基,你的目標是我吧,有種就沖著我來。”
說完,往鎮子外沒人的地方跑。
一點力量在索爾體內被激活。
極其不明顯。
就像風中搖曳的小火苗。
連本人都沒有發現。
“咦~”邁克發現了。
毀滅者遲疑了一下,終究朝索爾的方向追過去。
“急什么急啊,等等我。”斯塔克氣急敗壞的樣子。
他身上穿的剛成型的納米裝甲。
樣子貨。
常用的振金戰衣不好隨時攜帶,現在正分解成各個部位飛過來。
還得飛個幾秒。
同樣是裝甲戰衣,想一較高下很正常吧。不過,他對魔法知之甚少,所以比較慎重。
慎重,是好事。
索爾身體強壯跑得挺快,加上豐富的戰斗經驗,狼狽歸狼狽,總算把毀滅者引到了空曠的地方。
慢了一步的裝甲部件紛紛往斯塔克身上套,換上振金戰衣后,斯塔克立馬就行了。他飛到半空中,也不管武德不武德的,對著毀滅者的后背就是一發大功率的沖擊炮。
毀滅者正像攆狗一樣攆著索爾,十分開心,冷不丁吃了一發沖擊炮,就像有人狠狠在后背推了一把,差點撲倒地。他半跪在地上,脖子突然扭轉一百八十度——放在人身上,足夠撐起恐怖片的場景。
高溫光束想把又粗又長的光劍,追逐著在空中上躥下跳的鋼鐵俠。
邁克算看出來了,高溫光束的攻擊模式不是吐一口痰,而持續的噴,能當光劍用。所以前搖略久可以接受。
就像男人辦事,前戲差點,用優秀持久度優秀彌補一樣。
斯塔克的躲閃其實現象百出,而且步了索爾的后塵——狼狽。
但是打架就是這樣,姿勢再帥氣,打不中人也沒用,姿勢再狼狽,不被打中就行。
不是正義必勝,而是勝利者必然是正義的。歷史,掌握在勝利者手中,就這么簡單。所以,帥氣也好,狼狽也罷,笑到最后的人想怎么編就怎么編。
別看斯塔克愛出風頭,愛裝逼,戰斗時他可是地地道道的唯勝利論者。要是輸了,千億家財便宜那個崽子?
斯塔克發現遠程攻擊無法對毀滅造成有效傷害,頓時切換成近戰模式。
兩只振金刀噌地彈出來。
根據賈維斯戰術分析,高溫光束是從毀滅者的面甲里發射的,貼身近戰時威脅反而變小。
突然,斯塔克全身的噴射器猛地朝后發射。
刷!
斯塔克以極快的速度突進。
好家伙,竟然是居合斬。
科技與傳統格斗結合。
斯塔克金紅色身影與毀滅者原鋼色的身軀交錯而出。
發出令人牙刷的切割聲。
之前微型導彈都沒能留下痕跡的裝甲上拉出來一條淺淺的痕跡。
只是毀滅者與斯塔克的身高差,使得斬擊的位置十分尷尬,看上去就像瞄著下三路,想要“割以永治”。
好在毀滅者沒有香腸,也沒有蛋。
“有效!”
斯塔克興奮,然而笑容轉眼僵住。
那點痕跡眨眼消失,恢復如初——烏魯金屬有三個明顯特性:堅硬、儲存魔法、自行修復。
斯塔克想罵人。
“邁克,有沒有什么辦法對方這個大罐頭?”
“有,用足夠大的能量,一次將他打散。”
“足夠大是多大?”
“不知道。”邁克搖頭,“要不,換我上。”
“我還沒輸呢。”
這樣換人,多沒面子,斯塔克咬牙,“既然不知道多大的力量,那就用全部力量好了。”
孤注一擲。
狹路相逢勇者勝……智慧,斯塔克不缺,他現在要證明的是——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