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喊了三遍,之后,槍聲稀了起來。那些襲擊者撤走了。因為這時,河內軍警趕來救援了。
警察來了后,拿著一大把的彈殼,對汪精衛說:“這些都是駁殼槍的子彈殼。只有中國人用。我們是法屬的國家,我們不使用德國的武器。所以,襲擊者肯定是中國人。”
陳壁君說:“你說的太對了!剛才他們還對我們喊話!說的也是中文。”
在幾個人的分析下,汪精衛終于確定,老頭子要殺自已。這是將自已逼上梁山啊!
第二天,汪精衛發了一封公開信,用明碼電報發給了重慶軍委會。這也是史稱的艷電。
為什么叫艷電呢?
這個“艷”字代表的只是一個日期,指的是寫29日。因為在當時發電報時使用的是“韻目代日”方法,汪精衛12月29日發的這封電文,在署日期時用了一個“艷”字,這才產生了“艷電”一說。
在中國抗日戰爭的最艱苦時期,1938年底日本近衛內閣兩次發表“近衛聲明”,公開對國民黨政府進行政治誘降。這時,國民黨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嚴重的分裂,身為國民黨副總裁的汪精衛公然發表叛國艷電,表示響應“近衛聲明”,走上了可恥的賣國道路。
電文中,汪精衛提出了自己對抗戰的理解:“抗戰年余,創巨痛深,倘猶能以合于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事,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
日本政府此前不久,發出旨在滅亡中國的第三次“近衛聲明”,蔣介石對此怒斥,“骨子里實在是暗藏著機械利刃”,“這是敵人整個的吞滅中國,獨霸東亞,進而企圖征服世界的一切妄想陰謀的總自白;也是敵人整個亡我國家、滅我民族的一切計劃內容的總暴露”。
汪精衛卻在電文中對此辯護:“第一為善鄰友好”,“第二為共同防共”,“第三為經濟提攜”。汪精衛最后說,“奠定兩國永久和平之基礎,此為吾人對于東亞幸福應有之努力”。
對于汪精衛投敵叛國。社會各界人士紛紛遣責。
1939年元旦,國民黨中央召開會議,專門討論對汪精衛處置問題。蔣介石任主席主持會議,經長時間討論,最終通過了開除汪精衛黨籍、撤除其一切職務的決議。
不過,因蔣力加阻止,沒有同時發布通緝令。次日,國民黨中央發表了上述決議,并動員全國報刊討伐汪逆。隨后,蔣介石獲知汪精衛有往歐洲之意,乃囑外交部即發護照。
并秘密派遣和汪有淵源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谷正鼎攜護照赴河內,但遭到汪的拒絕。由此,蔣知道汪叛國投敵已無可挽回(其實他早知道),稱!今日之汪精衛,其罪惡較之民國三年王金發降袁賣友為更大,王則賣友,而汪則賣國!
就在汪精衛的艷電發出后的第三天,譚維先接待了一個人,軍統的行動處長。兩人交談后,譚維先便來見周云。
一見面,譚維先便說:“我要回重慶了!”
周云停住了喝咖啡:“又到了分別的時候了。”
譚維先說:“局座安排了行動處長來刺殺汪精衛。我的使命完成了,所以我得走了。”
周云嘆息道:“不知道什么時候,我們才能再見。”
譚維先囑咐道:“你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要活下來。等到抗戰勝利了,我們來一個一醉方休!”
“好!你也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