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報告連夜出爐后,吳鳴召集眾人進行案情討論。
面色古怪的看著手中的報告,吳鳴凝了凝神后,首先開口道,“既然閔隊有參與尸檢工作,那么我們請他來為我們講解下尸體的解剖情況。”
不由的吳鳴不古怪啊,他是真不知道,閔學這廝居然還是個法醫!
雖然之前閔學曾在現場小露過一手,當時吳鳴也只是覺得其專業,而并未往其他方面聯想。
說起來,刑警懂一些法醫學常識沒什么大不了的,可有能力兼職法醫的就真心不多見了。
好吧,其實就是因為一下子發現三具尸體,任務量有些大,上面又催的緊,閔學就習慣性的搭了把手而已。
何況在外面等著也是等著,還不如第一時間自己親手做檢查來的直觀是吧?
吳鳴的話聽在耳里,眾人反倒沒有太大的感覺,大家以為閔學就是旁觀見證了尸檢全過程而已。
也是,如無明確告知,誰會想到這貨親自上手了呢?
在暗贊了一番“敬業”后,眾人聚精會神的向閔學看了過去。
閔學也沒推辭,沒拿桌面上人手一份的報告,直接起身站到了臺前做起了說明。
“死者甲,身高1.83米,年約三十歲,身材中等,尸斑分布于受壓迫的部位,呈現出暗紅色,”閔學一邊說話,一邊指著電腦放出的現場照片。
“在尸體額頭部位的創口內我們找到了一枚金屬彈丸...胸腔腹腔各內臟都呈現失血狀,顱骨崩裂性骨折,腦組織有明顯挫傷,且有少量的腦組織外溢...”
“綜上,死者是因為霰彈槍擊中頭部引起顱腦損傷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哎?
這段介紹,相當的流利吶。
看來這位閔隊長提前做了不少功課,起碼對法醫學知識有著一定的了解,否則不可能脫稿脫的這么瀟灑。
不少人如此想著。
這并無礙于閔學接下來的敘述,“死者乙身高1.76米,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左手小指末節陳舊性缺失。”
“左顳部有一類圓形的洞狀創口,直徑4.5厘米,創口中心組織缺損,向前、上、后延伸形成三處條狀創口,分別長14厘米、4.6厘米、6.8厘米...”
“死者丙身高1.82米,雙側瞳孔散大,腰部左側有三處條狀刀傷,均為陳舊性疤痕。”
“左下頜處有一洞狀創口,大小為2.3厘米乘以2.8厘米。切開頭皮以及臉皮,右面部粉碎新骨折,并見多顆粒球形金屬顆粒...”
一大段毫無停歇且極度精確的敘述下,所有人都有種目瞪口呆的感覺。
話說這貨記憶力這么好?脫稿竟能達到這種程度?
要不是知道案件的確剛剛發生,尸檢工作也是連夜做出的,恐怕不少人會以為丫是背了許久吧?
等等!
在閔學的介紹接近尾聲時,不少人翻看到了報告最后一頁,并在頁面底部看到了法醫署名。
閔學?
臥槽不是這么巧吧?
同名同姓的概率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