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便能看出來這些金元寶來自華夏,應該就是在百年前那場侵華戰爭中掠奪的金子。
除了金元寶之外,還有銀元寶,以及金條、金塊和銀塊,這些金條和金塊許多都是民間私鑄的。
陸堯粗粗一統計,這些金銀差不多占了七百箱,加起來重量有十噸,其中又以白銀所占數量為多,差不多占了六噸,黃金有四噸左右。
不管是黃金和白銀,都不是足色,估計其中純金和純銀的含量只有七、八成左右,這樣算起來,白銀重量為4.8噸,黃金重量為3.2噸。
其中白銀價格在3.8華夏幣一克,4.8噸白銀總價1824萬;黃金價格是345一克,3.2噸總價為11.04億。
除了金銀之外,還有近五百個鐵箱子里面裝著各種古董、寶石、名貴的首飾和各種奇怪的礦石。
陸堯保守估計這些古董、珍寶和各種礦石加起來價值不低于那些金銀的價值。
也就是說陸堯今天晚上去打秋風,截胡超過二十個億華夏幣的寶物。
倘若這件事讓高麗國新一打撈公司領導得知,估計他們會集體哭暈在廁所。
看著海灘上堆得琳瑯滿目的物品,陸堯忍不住笑道:“這趟果然沒白跑,僅憑這些金銀財寶就不虛此行。”
但是隨后,他又皺起眉頭,這些金銀都是制式的,肯定不能直接流通出去,否則別人一看就會懷疑那艘沉船神秘失蹤的箱子和自己有關。
這就是為什么陸堯不喜歡去打撈沉船的理由,太麻煩。
在國內海域,私人根本不允許打撈沉船,因為那是屬于國家的,就算偷偷打撈,打撈物品也很難出手,一不小心就會被當成文物販子,搞不好是要坐牢的。
就算在公海打撈,也會牽扯到許多國際打撈法,麻煩的事情一大堆,陸堯又不是沒能力賺錢,又何必非得執著特意去尋找沉船呢?
對于打撈沉船這種事,自然是機緣巧合遇上了,就順手而為,沒遇上就算了。
還是捕魚來的舒服,這世界上的魚可沒說有什么標記,只要能捕撈到,那就是你的。送到市場上出售,也沒人會來查魚的來歷。
有太極相助,陸堯每趟出海最少都能收獲五、六百萬,多的上千萬,這些魚一旦賣了,那就是合法收入,想怎么花都沒有人管你。
但是打撈沉船的物品就不一樣,必須想方設法讓他們改頭換面才行,否則就只能像陸堯上次打撈的那艘福船,明知道價值好幾十億,可也只能靜靜趟海里。
這次價值十一億的金銀也是一樣,不能拿出來直接用,現在有能力將它們改頭換面的也只有國家機關,否則自己就只能送國外去想辦法,可是那樣一來,也同樣有泄密風險。
倒是那些珠寶,像各種寶石和鉆石之類的,因為除了大小不一樣,其它倒也沒什么特殊標記,可以直接脫手。
更何況陸堯在這些鐵箱子里面發現的寶石許多都是半加工過的原石,切割的一塊一塊,但沒有精加工和打磨過的。
拿到市場上根本沒人能分辨出來是來自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