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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2 / 2)

    伴隨著一年年的過去,夏令營也時常爆出丑聞,比如體罰孩子,在烈日下站立兩個小時,另外,還日常使用抗焦慮藥和抗抑郁藥,同時使用電療方式對不服從管理的孩子進行專門治療。

    由于父母都簽訂了全權委托合約,雖然社會上頗有爭議,但是羊信夏令營一直在開辦。日川本人也始終是羊信夏令營的最高組織者和負責人。

    三年前,一名男生上吊自盡,男生的家長將夏令營告上了法庭,經過長達四個月的審理,原告完敗。庭審結論,夏令營存在看管不嚴的主觀事實,但情有可原,負20%的責任。最終庭外和解,羊信夏令營在只承認看管不嚴的過錯情況下,賠償男生家屬三十萬元。

    去年暑假期間,一名女生在羊信夏令營上吊自盡,女生的母親表示會追究殺人兇手日川的責任,但是一審二審全部敗訴,這次法庭認為夏令營已經盡到了看守責任,是女生用各種欺騙的方式找到自殺的機會。羊信夏令營同意按照標準賠償三十萬元,但被女生的母親拒絕。

    女生的母親這半年來一直在尋找能幫自己打官司的律師,不僅由于三年前有判決在先,而且法庭已經裁定女生母親敗訴,所以一直沒有律師愿意接這個案件。當然,最主要原因是,母親是位單身母親,工薪階層,無力支付高額的訴訟和律師費用。反觀羊信夏令營,其常年合作伙伴為東唐著名的大律師令狐蘭。大律師令狐蘭擁有自己的律師所,主律師只有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部是辦案經驗超過十年的律師。雖然人不多,但是令狐律師所是公認精英律師所。

    曹云道:“我在高巖市考律師證的時候,看過羊信案的全部庭審記錄,可以說滴水不漏。對方沒有鉆空子,完全是用光明正大的法律打死了原告。原告的律師也不錯,一個缺口打不開,就換一個缺口,在我看來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準備,將原告律師的每一刀都輕輕化解。并且理直氣壯。”

    “怎么可能?”高山杏道:“亂用藥物,電療,體罰……怎么可能會敗訴?我不相信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沒有一個人愿意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機會去自殺,可見她絕望到什么程度。而這樣的夏令營還在開辦,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費高價,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一定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云隱拍掌:“說的好,人間正道是滄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頭道:“我也想去聽聽,我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是不了解實情。”

    曹云勸說道:“杏子,冷靜,現在律師所慢慢在復蘇,只要我們抓住機會,接受一些商業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師所就遲早會回到當年的輝煌。現在我們沒有本錢去接這個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說的,律師所已經沒有什么可以輸的。”

    曹云道:“可是我們現在有一定資本了,憑借上一個案件,我們可以向中小型商業公司兜售自己。經過時間和業績的沉淀,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業律師所。”

    高山杏道:“我已經想過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間接謀殺,最終敗訴。我們要控告對方非正規治療……我們走吧。”

    “你有沒有聽我說?喂……”曹云只能看著云隱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陸一航道:“曹律師,高律師明知敗,還要戰,這就是一種勇氣,我們應該支持她。”

    曹云看陸一航:“你認為高律師純粹是為了正義?”

    “當然,我能感覺到。”

    “我去喝一杯,律師所先麻煩你。”曹云頭疼。什么正義?這次敗訴,必然把自己剛贏回來的一點籌碼全部扔掉。不會輸?不會輸才怪、曹云已經說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當了法庭經典案例,都快成為官方教材了。如果會贏,怎么可能會有那么多的法律人士一面倒的佩服令狐蘭呢?諸如曹云這類人,面對令狐蘭的庭辯,鉆死了牛角尖都鉆不出一個洞來。

    踏馬,不能輸,否則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么就干掉高山杏,要么就干掉令狐蘭和日川。

    思來想去,還是殺掉高山杏會比較靠譜一些。

    “寒子,心情怎么樣……我也一般,出來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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