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證人隸屬富豪大酒店的PA,按照規矩先說明自己的名字和在酒店內的崗位。
曹云問:“證人,你本來的工作崗位是專屬三樓男洗手間的PA?”
證人:“是的。”
曹云問:“那案發當天為什么是阿強在三樓宴會廳你的崗位呢?”
證人回答:“阿強是新員工,人看起來還是挺不錯的,和我關系還可以。案發當天前一天下班時候,他問我能不能換個班。我就問為什么,他說他很喜歡白茹,希望明天可以見到一次真人。”
曹云問:“你同意了?”
證人回答:“沒有人愿意守住洗手間上班,這個崗位有個好處,能收到小費,有時候比一天工資高上幾倍。三樓是包場宴會廳,宴會廳不僅人多,衛生多,而且基本沒有小費。還不如餐廳,餐廳客人較少,工作輕松,小費也比較多,我對明星沒有興趣,當然換了。”
曹云問:“阿強,也就是被告他是第幾次找你換班。”
“第一次。”
曹云再問:“阿強從來沒在三樓宴會廳上過班?”
“是的。”
曹云問:“阿強對三樓的倉庫并不熟悉?”
“是的。”
曹云問:“假設是一個沒去過三樓倉庫的人,能在短時間內找到洗手液的位置嗎?”
證人回答:“不難,因為洗手液和擦手紙都是高耗品,特別是宴會這種情況,人多用的也就厲害。所以洗手液和擦手紙都擺放在倉庫進門直接可以看見的架子上。”
檢控官忍不住問:“辯護律師,你是不是在浪費大家時間?”你在證明阿強有充足時間拿洗手液回洗手間殺人。
曹云對檢控官一笑,繼續問:“如果當天你沒和阿強換班,你在多久時間內找到洗手液?”
證人回答:“很難,我估計最少要幾分鐘時間。”
曹云驚訝問:“你剛才說洗手液放的位置很明顯,而且你還是三樓的專職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