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司徒巖已經決定為沈冰辯護,你選擇了趙燕,我只有檢控官和李勝辯護律師可以選擇。以我對你學姐越三尺和南宮騰飛的表面了解,我不認為他們會選擇趙勝,所以我只能選擇趙勝。”
……
早上六點,房間電話響起,一是說明可以吃早餐了,早餐供應到早上八點三十分。二是詢問最終自身定位。司馬落選擇了成為趙燕的辯護律師,曹云選擇成為李勝的辯護律師,他們在早餐后可以和自己的當事人進行私下交談。電話說明,因為已經確定了身份,所以接下來曹云必須和司馬落分開住,同時包括三餐在內,禁制律師和檢控官們私下交談。
早上六點三十分,電腦收到了資料。
除了司馬落和曹云外,南宮騰飛和越三尺成為了檢控官,司徒巖成為沈冰的律師。
上午八點四十五分,曹云在111房間見到了自己的當時人李勝。
10X房間為曹云等人的住所,11X房間都屬于監牢。李勝住的條件并不算好,表面看有床,有馬桶,實際上李勝能用也只有這兩樣。為防止逃跑和自殺,李勝雙手被拷,連了腳鐐。鐐銬被固定在地面上,李勝能活動的范圍只有四平方。
已經六十八歲的李勝眼睛渾濁,反應緩慢,但是也能看出他日常處優養尊的影子。
曹云將簡易桌子和椅子拉到床鋪附近,扶著李勝靠躺在床頭,自己落座,介紹了自己身份后道:“李勝先生,我們都不是自愿來到這里。我相信你已經了解了情況……”
李勝搖頭打斷:“沒有意義。”
曹云邊寫邊道:“李先生應該很豁達,不就是一條命嘛,既然落在別人的手上,認命就是。”
李勝閉目問:“難道還能有別的?”
據說醫生搶救病人有一個原則,如果病人自己都放棄了,醫生是救不回來的。
曹云道:“李先生可能不知道烈焰法庭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