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已經過去4時了,五百萬影子還沒看見。甚至我都沒法起訴他。”
云隱笑道:“起訴烈焰法庭拖欠律師費,最大問題應該是傳票沒有郵寄地址。話說回來,你們說這烈焰法庭到底在哪?”
曹云回答:“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是問題,烈焰法庭不是因為法庭硬件的存在而存在,而是因為這些人所以才有烈焰法庭。看網絡上調查,對烈焰法庭支持率超過75%,部分人對于烈焰法庭沒有制裁趙燕表示失望。”
高山杏問:“曹云,是不是趙燕流出了碟片?按照庭審來看,只有一張碟片,碟片還在影后手上。”
曹云點頭:“我認為就是趙燕。但是烈焰法庭已經不準備再玩影后的梗,把這球踢給警方。由于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警方不調查,會被網民指責。警方調查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陸一航道:“我發現很多人在網上請求烈焰法庭聯系自己,還留下各種通訊方式。他們說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遇見和看見了很多事情,現行法律無法懲罰元兇,希望通過烈焰法庭對元兇進行懲罰。”
云隱道:“只能說這些人太天真。”
大家停止討論,看向門外,一名年輕女子走進來,看大家小心問:“請問曹律師在嗎?”
曹云站起來道:“我是曹云,不過現在是休息時間,如果需要法律咨詢的話,能不能麻煩你下午兩點再來?”
年輕女子道:“曹律師你好,我不是普通的案子,是一樁殺人案。也不是殺人案。警方控告我老公殺人,但是我老公沒有殺人。”
曹云道:“事實上有出入?”
年輕女子道:“不,事實我們都認同,但是我老公認為自己不是殺人,他覺得是正常行為。”
曹云明白了:“你丈夫殺死了施暴者?”這情況還算比較普遍的情況,法律有時候很死板。比如有人攻擊你老婆,你一腳踹開他,然后用手中的扳手將他砸死,對不起,這是殺人罪。如果你直接用扳手一次把他砸死,這叫正當防衛,甚至和見義勇為還擦了邊。至于受害者的利益吧,雖然符合正義,但不符合法律的秩序精神。大陸系中人是一個單位而不是一個人,讓單位符合秩序的意義遠高于人本身的權利。
年輕女子道:“不是,是對方殺死了自己兒子。”
曹云懵圈狀態,回頭看大家,大家都聽不懂。A殺了自己兒子,B被指控殺人罪,B又認為自己沒做什么。
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