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落念完,郭笑天先站起來:“我叫郭笑天,是銀河律師所的律師,這里說明一下,本人并非自愿到烈焰法庭。既然來了,我一定會全力以赴。言歸正傳,首先我對控方說的一個細節有疑問。控方說情侶在案發點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在王家魚湯附近見到了徐父。能請他們出席嗎?”
一號法官道:“情侶男可以出席,情侶女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人在國外。”
于是情侶男坐到證人席上,期間服務員一號拿了攝像機問曹云:“曹律師,你認為郭律師這個舉動的原因是什么?”
曹云看攝像機一愣,而后回答:“證實徐父十一點左右還在王家魚湯附近的一共有兩組證人,一組是情侶,一組是對街的店主。辯方必須先打掉這兩組人證詞,才可能繼續辯護。”
“打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讓證詞存疑,存在疑點的證詞是不被采納的。”
“謝謝曹律師。”
一號服務員接著訪問另外一位聽審的年輕律師。
曹云一度懷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許,越來越囂張。
情侶男入證人席。
郭笑天很鎮定,走到證人席問:“證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長相,還是警方先把照片給你認?”
情侶男回答:“警方征集目擊證人,我案發前后時間經過那路段,于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遞給我,問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沒有馬上回答,說人穿了雨衣。警方通過PS,把雨衣換上去,我覺得就是他。”
“覺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問:“你和被告錯身而過,證詞說距離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騎三輪摩托車錯身而過。請問,你看見的被告頭部有沒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侶男回答:“沒有。”
郭笑天問:“他頭發有沒有染色?”
情侶男回答:“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