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巖為例,高巖沒有襲擊罪,只有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罪。
故意傷害罪有一個特殊的形態,主觀和行為想砍掉別人一只手,實際上沒有造成對方受傷,案犯承認自己的想法,那就不是故意傷害,屬于故意重傷未遂。法理上會對比已遂犯進行從寬從輕處理。
以高巖標準來說,葉樂的傷情構不成嫌犯的刑事犯罪。潑不明液體,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說法,但是本案中襲擊者目標明確,并且沒有危及他人,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無關。
一個案例,有一名男子向某位明星潑灑不明液體,根據事后調查,男子想和明星交換靈魂(真實的東唐新聞)。最后男子以擾亂治安被拘留十日,明星放棄索賠,事情就此結束。
最后只有一條恐嚇罪,恐嚇罪是輕罪,恐嚇罪加重就是尋釁滋事罪,本案情節不夠惡劣。輕微恐嚇只是拘留和罰款。
還是那句話,葉樂傷太輕了。
以上是英美法系中襲擊罪和大陸法系中故意傷害罪的區別,和情節無關。主要分歧,英美法系通過罪犯的主觀意圖進行量刑。大陸法系依據受害者傷勢進行量刑。
東唐所在國家主體是大陸法系,但在二戰后受到英美法系的影響,漸漸開始向英美法系進行轉變,諸如07年才開始的陪審制,經過十多年的普及,已經從死刑案陪審擴展到重刑案陪審。
以本案來說。東唐只有故意傷害罪,沒有襲擊罪。但是東唐故意傷害罪的內容是英美法系襲擊罪的內容。所以就東唐來說,襲擊者涉嫌的罪名為故意傷害罪,并且屬于重罪。
你瞅啥?
瞅你咋滴?
這時候加一句,信不信老子弄死你?并且有肢體的攻擊動作,比如推搡。在刑事中,肢體動作的動詞非常多,撓、抓、捏、打、拍等等,每個動詞都非常關鍵,代表了主觀意愿和攻擊的嚴重性(做壞事被抓,審訊時候要適當對動詞進行推敲。比如敲的性質比拍惡劣,可從敲了他的頭改為用力摸了他的頭。)。按照這里說的,動手者在威脅要弄死對方情況下,攻擊對方,在襲擊罪中屬于重罪。這也許是高巖看傷勢的原因,否則高巖監獄早就人滿為患了。所以有些法律還是要看地方情況,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各有優缺點。
最后搜查課和地方警局商議,先抓人,弄清楚襲擊者意圖,才能決定以什么罪名立案。
陸一航回到律師所,正在泡茶的曹云一句話讓陸一航如遭五雷轟頂。
曹云:“一航,你要有心理準備。我覺得葉樂沒有說實話。”
陸一航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