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機起降很方便,臨上飛機,曹云和小郭握手:“你要不顧法律的公平,就提醒井下的律師何英一句:警方刑拘井下后,對其提審的時間總長度,將是打掉井下口供的關鍵。”
小郭抓狂:“你這么告訴我,我是說還是不說?”
“自己看,再見。”曹云和葉瀾走向直升機,上飛機,走人。
飛機先送曹云回律師所,曹云下飛機后,聯系曾經一位客戶:“王經理,我是高山律師所的曹云。我想弄本直升機駕駛證……你把需要的材料全部發到我郵箱好嗎?……好的……”
葉瀾問:“你真打算買直升機?”
曹云:“不買直升機,我賺錢干嘛?”排骨一斤就算五百元,作為有錢人完全沒影響。吃排骨有意思嗎?花錢,就要花到有點心疼才叫花錢。
物價暴漲,洗劫的是窮人,對富人生活質量完全沒有影響。
曹云問:“一起吃午飯?”
葉瀾問:“合適嗎?”
曹云:“也不是很合適,你過你的,我過的我,到了本書結束,我們混在一起算是交代了。你看這樣合適嗎?”
葉瀾:“同意,再見。”
“再見。”
……
曹云回律師所才知道東方半島出事了。
兩個年輕人開車闖過半島的保安崗,在被保安汽車追逐時,車開到了大海峭壁下,兩個年輕人雙雙死亡。追逐的保安叫王石,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
類似事情很容易引發熱議。這就是壞人做壞事之后逃跑,到底追不追的社會問題。
這個問題不要被自媒體帶了節奏,追小偷是合法的,他死了是他的事。但是有幾個條件,總結來說不能威脅到小偷的生命。比如拿石頭扔他,比如開車撞他,比如圍堵,逼迫其走懸崖死路。這樣的行為導致小偷受傷或者死亡,是要擔責的,甚至是刑事責任。
如果就是在小偷后面追,小偷心慌被車撞死,沒事。連民事責任都沒有。撞死小偷的司機要賠點錢,交強險就足夠賠了。
特別強調一點,在高巖類似的案件判罰是不同的。追死小偷有無責無罪的。也有被判緩刑的。也有撤銷罪名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那追還是不追?在前文說的條件下,法律上是可以追的。但但但!只是法律上可以追。
按照法律來說,保安追人是沒錯的。但是問題在警方懷疑雙方車輛發生過撞擊。保安的車沒有問題,死者的車從四十米高處砸落在海邊亂石堆中,無法肯定車輛有沒有撞擊的痕跡。警方之所以懷疑是在道路上找到了一些零件碎片。
按照零件還原現場,物證組認為保安駕駛的車輛左側車頭撞擊在死者汽車尾部,撞擊處距離落海處只有兩百米。由此可以肯定可以肯定撞擊和落海是有直接關系的,保安必須擔責,并且有可能需要擔負刑責。
警方認為保安在撞車之后,調換汽車后才報警。如果是這樣,保安耽誤報警救人時間,屬于典型的東唐肇事逃逸,七年起步。
目前東方半島已經被封鎖,二十多名警察進駐東方半島,持搜查令在東方半島尋找肇事車輛。現在已經排除了大部分地方,剩下就是東方山莊。肇事車輛有沒有可能藏匿在東方山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