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曹云送越傳離開。
很明顯大名城真人秀是烈焰舉辦的,第一個案件似乎就對越傳很不利。曹云現在就糊涂了,原本曹云認為越三尺甚至越傳和烈焰可能有關系,現在看來兩者關系是敵對關系。越三尺到底查到什么呢?難道廣本不是烈焰一個系統的?
“喂,你好。”曹云接電話。
“你好曹律師,我是節目組。通知:嫌疑犯犯壹已經供述自己殺人的罪行。”
“我特?”什么鬼,昨天還說好好的,今天就認罪了。真實案例,難道真實案例就是這樣,犯壹承認自己殺人,最終被判有罪?曹云道:“我要出門見疑犯。”
“好的,收音師和攝像師已經在門口等待。”
……
曹云坐在犯壹面前:“什么情況?”
犯壹激動雙手抓曹云手臂:“他們不讓我睡覺。”
犯壹稱警方對其進行了疲勞審問。審問時間和手段是有規定的。以九尾審問上井為例,法律沒有規定不許破壞疑犯生物鐘,法律只規定每天審問的次數,審問時間。當然,暴力審問絕對不允許的。在法律上九尾沒有問題。在二十年前,還沒有對審問的細節進行嚴格規定,只規定不允許單獨審問,不允許刑訊逼供。
提審,強光照射,四名警察輪流詢問問題。犯壹要求見律師的要求一直沒有實現。在兩天,準確說在36個小時后,犯壹屈服認罪,承認自己因為生意糾紛,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后,進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殺了李墨。
招供之后,犯壹終于得以美美的睡一覺。
一邊的節目組將犯壹招供書給曹云,曹云看招供書,是復印件,全部手寫。有簽名有畫押。復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換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時間日期名字換上去。
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分水嶺,現在有兩個途徑,第一個途徑是認罪。在預審前認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曹云可以提出激情殺人,因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發短信邀約犯壹。第二個途徑自然是不認罪,要打無罪的難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贏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須證明警方非常規審問。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審問過程沒有錄音,沒有視頻。就算有,也可以去除錄音和視頻(二十年前部分地區使用錄像帶,但輕易洗掉或者覆蓋部分內容)。接著是四名參與審訊的警察必然不會承認疲勞審問。
沒有傷痕,沒有證據,怎么打掉口供?
難道趙傳就是二十年前參與審問的警員?甚至是負責案件的探員?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類似的作風,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區別在于越三尺天賦點滿開掛了,她至今為止都是對的。
曹云拿手機,聯系節目組制片助理:“我是曹云,我需要一些材料……材料沒準備好,那就開不了庭……好的,一會我會把自己所需要東西發給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的人,那制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的人。
曹云邊發郵件邊問:“你現在是什么意思?要認罪還是要開庭?”
犯壹立刻回答:“開庭,我沒罪,我是被誣陷的。”
答案在意料之中,犯壹參加真人秀的目的就是要……臥槽,難道自己不能選擇其他職業是烈焰安排好的?要是兩個菜鳥接案,諸如孫地和寒子成為辯護律師,自己是檢控官,這案子就不用打了。自己嚇都能把他們嚇死。
九尾特意提醒自己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件,但是欲言又止。
曹云拿出自己手機,問:“你真名叫什么?”
“犯壹。”為避免讀者名字錯亂,實際上不叫這個名字,所以之前曹云無法查詢。
曹云查詢網絡,發現了犯壹的新聞。一切和真人秀沒有區別。接下去犯壹在預審中認罪,警方越姓探員求情,稱犯壹在被捕后配合警方工作,有悔改之意。辯護律師以犯壹激情殺人為由求輕判,最終法官裁定二十年監禁。
越姓探員,越姓不多,不會這么巧。越傳就是負責當時案件的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