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現在我要說本案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被告所在位置距離洗手間將近四米。被告手上拿兇器,面對洗手間方向。這是保安的證詞。假設真的是被告殺人,那他就是從洗手間倒退走到桌子邊。請控方回答我,為什么保安打開燈后,發現的是被告背對他們,面對洗手間呢?”
令狐恬兒回答:“保安證詞說明:保安進入臥室,用手電筒照射墻壁,找到開關,打開電燈。這期間應該持續了一到兩秒。被告反應迅速,立刻轉身,偽造自己要查看洗手間的假象。”
桑尼驚嘆:“你這解釋比他還無恥,不過也能說得通。我喜歡。”
你喜歡毛線用,沒當你存在。
曹云問:“檢方的意思是:被告進入黑暗的大臥室,然后摸索著找到水果刀,拿水果刀等待在洗手間外,等李墨開門瞬間,閃身一刀刺入李墨的心臟。”
“是的。”
曹云問:“確定嗎?你確定嗎?”
令狐恬兒被反問的有些心慌。
九尾站出來回答:“確定。”
曹云一笑,拿起面前一份資料走出辯護席,面對陪審團道:“很有意思,李墨尸檢結果表示他在死之前三到五分鐘剛剛吃了青蘋果,桌子上還有削好的皮。”
九尾道:“辯護律師,你想說什么?你應該看見物證組在兇器中發現青蘋果的成份。三到五分鐘符合一名成年男子淋浴的時間,恰巧說明了李墨吃完蘋果后就去淋浴,出洗手間時候被被告所殺。”
曹云道:“別著急,這份資料我也有。資料上顯示,在刀刃處發現青蘋果成份,但是沒有在刀柄上發現青蘋果成份。”
“怎么?”
曹云舉起手中資料:“兇器只有被告的指紋。”
聽審席有一半人嘩然,另外一半還不明白。
曹云解釋道:“如果被告是兇手,那么被告拿起刀的時候必須先清理了刀柄上的指紋,而后去殺人。才符合現場刀柄上只有被告的指紋,沒有死者李墨的指紋。再者,有可能是削蘋果時候李墨用紙巾擦拭了刀柄……但是剛才我和控方都說了,刀刃上有青蘋果汁,刀柄上沒有青蘋果汁,為什么死者清理刀柄,而不清理刀刃呢?”
曹云等待了一會,等待大家議論聲音變小,對陪審團道:“綜上所述,被告根本沒有殺人。兇手殺人之后,用李墨手機給被告發了信息,清理刀柄上的血跡后從后門離開。一石二鳥,殺李墨,栽贓被告,根據這條線索應該很好抓人。兇手很清楚李墨和被告的恩怨,并且熟悉李墨家的環境。這不關我的事,也和陪審團各位無關。請各位陪審員仔細思考本案存在的矛盾點。”
曹云回到座位上坐好,桑尼伸頭問:“下一步呢?”
曹云:“沒問題就讓雙方結案陳詞。”
九尾:“我有問題,既然辯方認為被告不是兇手,為什么認罪呢?”
曹云:“我只是用現場,用物證,用法醫,物證組的報告證明被告沒有殺人。至于被告為什么認罪,真正兇手是誰,我不知道。”
法官桑尼道:“如果雙方沒有問題,休庭十分鐘,結案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