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中午十二點醒來,沖個澡,要了午飯。端了午飯坐在白板前揣摩。和其他人的思路不一樣,與其說曹云懶得去整理海量資料,不如說曹云沒有能力去整理海量資料。
嫌疑人肯定就在白板上,否則這個游戲沒有任何意義。曹云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他找出來。先代入犯陸的思維進行思考。犯陸知道自己收錢后必然被查,犯陸為什么就這么有信心,膽敢公然對抗檢察官呢?排除掉智商問題后,第一點肯定是收錢的方式和方法很隱蔽。第二點,代替他收錢的人很隱蔽。
所以……
曹云將沒有配合檢察官,沒有自愿主動提供私人信息的六人劃掉。犯陸不會想通過不配合檢察官來達到最終收錢的目的。欲蓋彌彰,這樣做是很愚蠢的,這六人很容易成為重要懷疑對象。
再看愿意配合檢察官的十八人信息,首先排除掉銀行流水或者資金總額從沒超過20萬的人,一共有四人。剩余十四人。媽蛋,怎么還有十四人?
曹云知道自己是個巨大優勢的,相比九尾等檢察官,曹云知道很多很多的收錢方法。要知道曹云成長的地方,上個幼兒園都可能需要找關系走后門。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十四個人的筆錄,他們都是怎么解釋自己銀行中出現比較大筆的金錢。
……
下午六點,三裁判一共發出了五份搜查令,嘉賓根據搜查令可以要求節目組提供相關人員更多的信息。裁判們知道結果,他們還知道,沒有拿到搜查令的人是肯定無法通過這個環節。拿到搜查令也未必能通過。因為他們發出去五份搜查令的目標是三個人。
六點到十點,四個小時就要開始完善答辯會。整理出詳細的資料,沒有多少時間留給開錯搜查對象和沒開搜查令的嘉賓。
讓三裁判頭疼了一下午的是曹云。
曹云:“我要犯柒的材料。”
九尾:“證據。”
曹云:“沒證據。”
九尾:“拒絕。”
十分鐘后,曹云再打電話:“我要犯柒材料。”
五分鐘后,曹云再打電話:“我要犯柒材料。”
三裁判快煩死了。從下午一點,曹云一直打電話到現在六點。剛開始是十分鐘一個,后來就是掛掉之后就立刻再撥打電話。敢不接電話,曹云就向節目組投訴裁判組,說自己如果因為裁判組沒有負責工作,而導致經濟損失,將追究節目組的法律責任。裁判組無奈接了電話,曹云仍舊沒有證據。
之所以三裁判頭疼,自然是曹云猜對了,所以裁判組才糾結節目規則。假設是錯的,直接給他,打發他就好了。三裁判也很聰明,知道自己這么推脫,曹云已經肯定犯柒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最后李墨接電話:“曹云,人要講道理,你總要說個理由吧?”
曹云道:“說了你們不信。”
李墨:“信,你說什么我都信。”你說你是女人我都信。
曹云回答:“理由就是,這收錢手段完全是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