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的兩人無法說服南文家庭。葉嬌的家族是東郊鎮大族,對此非常不滿,雙方都要求葉嬌和南文分手。葉嬌嘗試改變順從和缺乏主見的性格,開始考研,并且向南文母親保證自己會努力工作和學習,以爭取更多的話語權。
雙方家人第一次正式會面鬧的非常不愉快。雙方在壓力之下,某天一起到了經常約會的森林公園殉情自殺。
殉情用的是氰化鉀,將氰化鉀放進礦泉水中,兩人相擁,互相說了一些甜蜜又悲傷的話,約定下輩子再見。
結果是南文喝了,葉嬌沒喝。葉嬌不同意殉情,但是她接受的教育更接近服從,她不太會勸阻別人,被南文所感染,也有殉情的意思。在南文喝下水之后,南文身體很快產生了反應,讓葉嬌非常害怕。她不知道聯系誰,最終先想到了司徒巖。
司徒巖聽明白后交代葉嬌:“第一件事:報警。第二件事:把你那瓶水藏好。第三件事:在安全的情況下把水處理掉,不要留下任何證據。第四件事:你不知道南文那瓶水內有氰化鉀,在他喝完之后,他才說明,于是你嚇壞了報警。”
這就是案件的原因,情侶殉情,一人身亡,另外一人未進行自殺,未自殺者涉嫌故意殺人罪。這種殺人罪和其他殺人罪不太一樣,在法律上也屬于很罕見的案例。只是理論上認為未自殺者涉嫌故意殺人罪。
南文去世后的兩個月,葉嬌如同失了魂一樣,也沒有人對南文自殺案提出懷疑。為了讓葉嬌生活與學習回歸正軌,司徒巖多次主動邀葉嬌去聽審,慢慢的葉嬌找到一些人生的價值和前進的方向。司徒巖順水推舟將葉嬌介紹入高山律師所。當時交談被劉攀得知,劉攀厚臉皮請求之下,司徒巖就將劉攀一起推薦給曹云。
曹云聽完:“前輩,你怎么就肯定不是葉嬌想殺人呢?葉嬌可能本性陰險無比,自己得不到的,也要毀掉。既然南文無法和自己結婚,于是她就慫恿南文殉情自殺。在南文喝下水后,她就看南文在自己面前死去。”
司徒巖看曹云:“你腦洞還不夠大,來的路上我了解到,據說警方懷疑不是殉情故意殺人罪。而是葉嬌在水下放了氰化鉀,故意殺人罪。”
曹云一愣:“那就是說,要位葉嬌脫罪。首先要打掉第一層下()毒殺人罪,然后還要面對殉情殺人罪?”
司徒巖拿出一張寫好支票放在曹云面前:“葉嬌是我從大一就很喜歡的一位姑娘,我想主要是和她接觸時間久的人,很少會有人不喜歡她。大二那年,我險些雙腿殘疾,住院一個多月,她每天過來推著我出去散步,幫助我做物理治療。我們感情就如同爺孫一般。否則她也不會在出事之后第一個電話就打給我。我有點積蓄,不算多,這是兩百萬。我現在腦子不太好用,幫不上葉嬌,就只能指望曹云你能幫忙了。”
曹云沒接支票,問:“有什么鐵證嗎?”
司徒巖:“大學生不少人都做義工,葉嬌是流浪貓狗收容站的義工。收容站有一項工作叫叫安樂死。有些寵物受了重傷無法救治,有些寵物是暮年重病。安樂死用的就是氰化鉀。”
司徒巖道:“出事之后是我給她出的主意,如果不是因為我當時掩蓋真相,恐怕事情的誤會早就解決。但也可能導致誤會會放大到無法解決。我不相信一個人可以表演兩個月,在南文死后的兩個月,葉嬌和丟魂之人沒有區別。所以我深信葉嬌是無辜的。當然我也知道我無法說服你相信葉嬌是無辜的。”
葉嬌還沒有進入曹云的信任基準點,所以曹云對本案是持有懷疑態度。司徒巖已經這么說了,而且還拿錢了,曹云知道自己不能推脫。曹云收支票:“行,風險委托兩百萬,回頭我就去見葉嬌,把委托書簽了。”
這種事要收錢,收了錢,司徒巖會放心。曹云和葉嬌目前只是同事,從司徒巖的描述來看,司徒巖和葉嬌最少師徒,更接近爺孫的關系。這也是傳統禮儀的一個優勢,傳統禮儀中晚輩對長輩非常敬重和尊重。但是無法通過傳統禮儀解釋為什么葉嬌沒喝水。
好吧,在解決葉嬌為什么沒喝水問題之前,首先要解決葉嬌下()毒的殺人罪。
這案子已經過去四個月了,怎么到今天才東窗事發呢?難道因為葉嬌到高山律師所,被人慣例挖底,挖出來的?
就說嘛,沒有一身正氣的人是不敢進高山律師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