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材料包含了現場照片,越三尺體檢報告,死者尸檢報告,現場物證等。也包含了越三尺筆錄,審訊資料,目擊者筆錄等等。
要說這些就是全部材料,但諸葛明說明這是基本材料,讓歐陽逸有些摸不著頭腦。
法院附近酒店套房成為了兩名律師臨時辦公點。
三塊寫字板貼滿了照片和材料,還寫上密密麻麻的字。
曹云:“從現場看,這是要命了。”
越三尺有配槍,配槍有安全繩,有繩子連接固定在褲扣,避免被人惡意突然搶奪。法證未發現有暴力襲擊和搶奪的跡象。
衍生出一個最大的可能,越三尺暈倒了,有人拔槍殺死了蔣寒月栽贓越三尺。目前檢方沒有提出指控也是因為在排除這個可能,越三尺接受體檢,未發現體內有異常藥物。這是比較麻煩的地方,如果越三尺死了,人體停止新陳代謝,很容易查出來。越三尺活著,被捕到體檢過程經過了一個多小時,有可能將藥物新陳代謝排出體外。
這個推理面臨一個矛盾,越三尺身體沒有發現針孔,最少說明越三尺不是被突然襲擊放倒。越三尺身體沒有遭受任何暴力襲擊的跡象,同時也沒有反抗的跡象,這就說不通了。
因此,只能有最后一個解釋,越三尺被挾持,被逼迫用自己的配槍殺死蔣寒月。
但又存在地形矛盾。
案發房間空間不大,越三尺掏槍后一個順勢摔倒,有可能反殺背后的挾持者。
曹云內心有一個最大的問題沒說出來:為什么要栽贓越三尺,而不是直接除掉越三尺?
歐陽逸:“目前我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甚至找不到不合理的解釋。”
曹云繼續看材料,別墅內一共有四人指紋,其中兩人是別墅的房主。案發房間內只有蔣寒月和越三尺留下的指紋。
曹云道:“我當夜去醫院,桑尼告訴我,越三尺全身**的。”
歐陽逸道:“我認為檢方懷疑越三尺開槍殺人后,進入房間洗手間,沖洗身體上的血跡和清除硝煙反應,避免證物轉移。這是法醫和法證聯合出具的報告。”假設越三尺開槍,身體會有硝煙反應,其逃離現場。她使用的汽車,房間等都會被檢測出硝煙殘留。使用清水持續沖刷揉搓,是有效的短時間消除硝煙反應的一個辦法。加上洗滌用品效果更佳。
按照血液噴濺位置,法證模擬出了案發情況。蔣寒月面對開槍者站立,距離兩到三米。蔣寒月心臟部位中彈,身體被擊穿。大部分血液朝身后墻壁噴濺,小部分血液朝開槍者扇型噴濺。
曹云:“越三尺暈倒,有人扶起她站立,掏槍,開槍。為了處理和越三尺接觸可能留下的痕跡,于是將越三尺抱洗手間沖洗。兇手離開現場,越三尺在沖刷之下醒了過來。兇手可能在附近有監視,越三尺清醒后,代表其體內藥力已經被新城代謝,于是立刻報警。巡警正巧和準備離開的越三尺撞上。”
歐陽逸:“你這個推理很不受現場證據的支持。現在就只能等指控后,越三尺和我們說實話。”
曹云:“越三尺未必會和我們說真話。歐陽,我私下說一句,不能排除就是越三尺殺的蔣寒月。”
歐陽逸問:“在你的假設中,越三尺殺蔣寒月的理由是什么?”
曹云道:“蔣寒月疑似烈焰重要人員,她不是烈焰老板,她可能也不是CEO,但應該是老板或者CEO身邊做事的人。”怎么理解做事的人?老板:某某從法國來,你安排一下。此人就要查詢某某到達的時間,安排汽車和司機接送,預定酒店,預定和自己老板吃飯的地點。有可能還需要和對方的助手溝通,看某某有什么特殊要求。
曹云道:“如同挖地瓜,拉起一根藤,你不知道會跟出多少地瓜。我個人判斷,司徒巖是烈焰三法官之一,蔣寒月應該是服務員一號或者二號。因為葉嬌案,司徒巖和蔣寒月都被挖出地面。蔣寒月對烈焰來說已經沒有價值,但是按照我對烈焰的了解,他們會送蔣寒月離開,不至于殺了蔣寒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