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這幫小混混也不敢輕舉妄動。
一個混混突然站了出來,對著丁鵬說道:“我們忠青社的大哥想要見你,跟我們走吧!”
忠青社的老大,那不就是丁孝蟹嘛。
他想要見我,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過,丁益蟹已經被踢成了太監,這么大的仇恨,相當于結下了死仇,哪里是那么容易化解的,光見面有什么用?
談得了嗎?
談不了。
既然談不了,那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丁鵬懶得搭理他們,直接報警了。
理由,便是眼前這幫人,砸了他的車子。
不一會兒,警車嗚嗚而來。
那幫黑社會嚇的作鳥獸散。
丁鵬報警,就是為了嚇走這幫人。
跟警察反應了情況之后,警察讓他去警察署做一個筆錄。
丁鵬點頭同意了,不過說等安排好了住處,便去做筆錄。
做筆錄這種事情,只需當天前去就行,倒是沒有時間限制,因此警察沒有說什么。
趁著警察在場,丁鵬打了一輛計程車,帶著方家眾女,奔向事先打聽好的一家酒店而去。
這家酒店名叫:
玫瑰酒店。
玫瑰酒店,是一家五星級酒店,坐落在中環半山,位置很不錯。
當丁鵬開車,帶著她們來到酒店時,一番討論,最終訂下了一間套房。
這間套房,里面面積很大,三室兩廳,還帶有一個廚衛,一個陽臺。
里面家具也很齊全,什么床、床頭柜、妝臺、妝鏡、衣柜、衣帽架等,或者餐椅、餐邊柜、櫥柜、酒柜等,以及電視柜、茶幾、沙發、展示柜等等等等,應有盡有,裝修的也很華貴。
像這樣的一套房間,價格自然不便宜,一晚上需要八千八百八十八塊錢,這還是因為是淡季,所以打了折扣的價錢。
太貴了。
以丁鵬如今的財力,竟然只夠在這里住一百多天。
如果算上吃喝,這天數還要降低一籌。
真是應了那句話,賺的越多,花的越快。
反正也住不了幾天,丁鵬索性把它租了下來。
不過,酒店方面也提示,如果按月租的話,還有優惠。
想了一下,丁鵬便租了一個月,一共花費了15萬港幣。
倒是真的便宜了不少。
每人領了一張房卡,眾人便立即進了屋子,關門閉戶的開始居住了。
住這樣的酒店,最大的好處,便是安全。
只要閉門不出,那幫黑社會根本拿他們沒有任何辦法。
因為是特殊時期,丁鵬讓方婷和方敏都請了假,暫時不用上學了。
而玲姐也給她的交通公司請了一個月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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