髡頭代首,聽起來好像是根本就沒做懲罰似的,實則不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是《孝經》里第一篇《開宗明義》中的一句話。髡刑,是諸種刑罰中的一種,把人的頭發全部或部分的割掉,這是一種恥辱刑。身體雖然沒有受到損害,但對人自尊的損傷是很大的。此刑起源於周代,最初的時候,是當王族中有犯宮刑者,便以髡代宮,與宮刑都可謂是相提并論的了,足可見其對人羞辱的程度之重。想想也是,別人都是須發旺盛,比如那左伯侯,你這一出去,頭發很短,或者干脆沒有,乃至胡須也無,面對左伯侯的時候,感受到他異樣的目光,就不說內心中會深深自責不孝,只那外形的對比下,又怎會不覺得抬不起頭?
高素提著劍,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宣康的信,隨之怔怔地立在門口,目送袁迪遠去。
馮鞏在荀貞的軍令來時,聞訊趕到,此時陪在堂上。
一時瞧不見高素的臉,但見他提劍而立、手微微顫抖的模樣,知他素來氣傲,唯恐他因為斷發而覺恥辱,以致對荀貞生怨,馮鞏就下到堂上,步至他的身邊,溫聲說道:“子繡,你不聽我勸,殺了張長。張長是張孟卓的族人,其族在兗州亦一高門也。你想想看,你把他殺了,會給主公帶來多大的麻煩?主公卻不殺你,許你髡發代首,此誠待你厚愛至極也!你可不要因此埋怨主公啊!”
高素詫異回首,顧看馮鞏,說道:“我怎會埋怨主公?”
“那你站在這里發什么呆?”
高素還劍入鞘,把宣康的信給馮鞏,說道:“司馬為我求情,言我妻懷孕。我妻哪里懷孕了?我站在這里發呆,是在為此事發愁啊。”
馮鞏看了宣康的信,不覺而笑,說道:“子繡,明日便把你妻接來,多加溫存吧!”
高素之妻不在昌邑,而在郯縣。
高素撓了撓腦袋,說道:“只能如此了!”
荀貞沒殺高素,濟陰太守劉馥卻殺了一人。
所殺之人,不是別人,便是乘氏大豪李操。
李操、李進兄弟與大野澤的賊寇潛通勾連,打下那澤邊高地后,萬潛搜出了李操與賊首的通信,因與李操乃是舊識,遂將之偷偷地給了李操,沒讓濟陰太守劉馥知曉。可是躲過一次,躲不過第二次,在剿滅盡了大野澤的諸股賊寇,萬潛、高素、馮鞏等返回昌邑以后,卻是有幾個為求活命的被俘賊寇,把李操給出賣了。劉馥執法清正,就以通賊之罪,行刑殺了李操。
消息傳到昌邑縣的州府。
萬潛既是傷痛,又是不安。
傷痛的是,李操與他的關系不錯,殊不料才分別數日,就與他陰陽相隔,不能再見了。不安的是,他隱藏李操與賊寇之通信此事,不知李操有否招出與劉馥說。
萬潛心神不定的,熬到了下值。
他急匆匆地回到吏舍,把門關上,在室內轉來轉去,想道:“高素殺張長,而鎮東不治罪;只因賊寇之供,劉馥遂殺李操。公臺於上次給我的信中說,鎮東帳下多豫、徐人,今其侵兗,我兗的士紳、百姓將受其害矣!於今看來,此話卻是不虛!
“公臺勸我為他內應,傳遞兗州、徐州虛實,我本尚猶豫,……今李操被殺,若是我隱藏他信的事被劉馥、荀公達得知,荀公達縱不罪我,我也是難安此位矣!”
門外傳來腳步聲,萬潛停下踱步,側耳傾聽,聽到幾個吏員的交談笑語,知是他們下值回各自的吏舍,路過自己門前,略放下了點心。
他轉到案前,從懷中取出陳宮的信,眼落其上,又想道:“曹公與袁本初莫逆之交,袁本初已勝公孫伯圭,將有余力助曹公了!曹公如能得到袁本初的援兵,合張孟卓之力,未嘗沒有收復兗州的機會!”左思右想,艱難地做出了選擇,下了決定,心道,“罷了,我就聽公臺之言,暫為他內應。兗州若果能光復,我不失治中、別駕;公臺、曹公若仍敗於鎮東,我只要小心些,不被荀公達知我內應之事,我亦性命無憂。”
磨墨鋪紙,萬潛提筆給陳宮回信。
信寫成,叫了他的從弟來,命之潛出郯縣,送去陳留,給陳宮。
……
三日后,陳宮收到了萬潛的信。
看罷,陳宮喜不自勝,馬上去見張邈,第一句話就說:“明公,取濟陰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