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隨后古羅馬的共和制又再次得到了進化。
原本還有國王在位名義上組織一下國家工作,但是在共和制推行了十幾年之后,國王制也被廢除了。
既然要走共和時代那么就要從根兒上進行徹底廢除。
所以古羅馬在廢掉國王之后,便將統治階層變成了共同統治。
而共同統治的這個機構便叫做元老院和參議院。
參議院被選舉出的最高長官叫做執行官,而中央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執行官,而地方執行官要聽從中央執行官的命令,元老院負責在中央推舉候選人,和投票。
這就是所謂的共和,由于一群人說了算,但是也得選出代言人,這個代言人就是執政官。
最開始地方執政官有兩個,一個負責軍事,一個負責內政,可是這種對外戰爭中,羅馬發現如果雙方起了爭執,那么地方戰事就很難動員起來,所以后來改成了一個行署只有一個行政官。
雖然制度有了,但最開始執行官的制度并沒有得到完善,起初的執行官的執政年限只有一年,當發生戰事時也最多執政一年半的時間。
原本制度設計的初中是怕元老院和參議院的執行官執政時間長會把軍隊變成自己的私人軍團。
而私人軍團則是跟共和制度是背道而馳的。
所以才把執政的時間年限定為一年時間。
可是后來這樣的弊端就完全顯現了出來。
有一年羅馬要征伐地中海北非地區由于時間路途遙遠,僅乘船過去就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再加上前期準備和后期物資補給也需要時間做底,結果仗打到一半兒,執行官就已經換了。
原本的執行官的策略,并沒有被新的執行官所繼承下來,最終導致古羅馬大敗而歸,而且隨著地盤的過大戰爭,軍隊的行程越來越長,如果讓執行官執政一年,那么這些軍隊很有可能還沒到征服地點,就已經被新的執行官召回。
所以這對于古羅馬繼續擴大地盤是一個非常不利的因素,而且這樣制度自從設計出來之后,古羅馬就沒有像之前那般屢戰屢勝。
而參議院和元老院也看到了這種制度的弊端,所以這些元老院和參議院的議員便商定要延長執政官的執政年限。
但是在推行的時候卻遭到羅馬帝國地方元老院和參議院的阻撓,畢竟這些在地方的參議員手中有權利,他們享受慣了安逸的生活。
他們并不想改變眼前的現狀,因為之前的君主制度時期,他們想過得這么舒服,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為君主不能坐看地方勢力的擴大,而現在長老院和參議院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這些都已經變成了統治階層,而并不是國王的臣子。
如果讓執政官延長他們的執政時間,那么其結果將會跟君主制一樣站出來收拾他們。
只不過這時的執政官并不是君主,而是要為整個國家做事,雖然階級敵人不同,但是只要動他們蛋糕的行為,他們便會一心阻撓。
他們現在過得才要舒服,不想再繼續變革了。
羅馬的執政官雖然手中很有權利,而且執政只有一年,在正常人看來這并不是好差事,也沒有什么油水可拿純屬就是為了參議員和全羅馬人民服務。
但即便是這樣,依然還是有很多人死了命的要爭這一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