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地圖計算出來的路程最終跑了兩個多小時才到高腰鎮。事實說明依據地圖來計算行軍距離是不恰當的,必須要充分考慮到具體情況,留出足夠的冗余時間來。正所謂參謀畫畫圖基層連隊跑到吐,跑吐了不要緊,就怕耽誤了戰機。
所幸李戰等人是早有心理準備,因此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因為林曉雨的親叔叔涉及的那起刑事案件正在由屬地派出所偵辦中,縣局那邊的情況不全,所以縣局的一名股長陪著李戰等人來到鎮派出所調查。
主偵民警坐在他們對面,雙手交叉放在打開的筆記本上面,介紹了林曉雨的親叔叔林振東的個人信息后,道,“林振東是我鎮的個體戶,在十字路口開了一家雜貨商店,這個人沒有犯罪記錄,據左鄰右舍交代,這個人平時表現比較老實,脾氣好,很會做生意,為人處事方面也有口皆碑。”
“他比較喜歡打獵,哦對了,我們這邊可以按照規定持有獵槍合法打獵,主要是野豬比較猖獗,每年都要組織人員進行圍打。這個林振東是鎮打獵隊的隊員,他有一支單管獵槍,現在在證物室。”
“案情是這樣的。11月3日林振東的朋友陳某和王某從縣城過來,提出打獵過過癮,并且帶來兩把單管獵槍,據他們的口供,當時林振東是不愿意的,因為不符合規定。可是林振東有求于陳某,在陳某和王某的強烈要求下三人帶著獵槍進山了。”
“根據他們的口供,當時看到了野豬,三人幾乎同時開槍,后來才發現打中的是另一名違規打獵的張某。林振東三人把張某緊急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主偵民警雙手做了一個向下壓的動作,那意思是讓大家稍安勿躁,他苦笑著說,“案子如果是這樣那倒是不難偵破,問題出在他們的獵槍身上,三支獵槍都是同一個型號而且發射的是同一種子彈。法醫驗尸報告顯示,三槍幾乎是同時擊中受害人。致命傷有一處,但是致命傷究竟是誰造成的,沒有辦法判斷。”
李戰等人聽了個目瞪口呆,這也才巧合了。
“三人口供看不出問題來?”成達下意識地問。
主偵民警說,“他們也不知道。現場雜草很多,在那個距離上基本上分辨不出是人還是野豬。而且他們和受害人毫無關系,基本可以排除謀殺的可能性。”
“過失致傷導致死亡。”李戰說。
主偵民警詫異道,“厲害。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檢察院提前介入了,他們也是這么分析的。基本上可以肯定是過失致傷導致死亡,事實很清楚證據很充分。主要是責任的劃分存在異議。三名犯罪嫌疑人各執一詞。”
李戰說,“這個案子的確很特殊。不過對我們來說,這些信息已經足夠了。”
不是故意傷害,這就夠了。
林振東沒有主觀上的犯罪意識,而是違規打獵無意中打中了人。性質上有很大的不同,李戰他們搞政審要搞清楚的就是這個人是否有主觀上的犯罪思想,比如謀殺、故意傷害等。林振東是打獵的時候陰差陽錯打中了人,那么這個案子的焦點其實是在賠償責任劃分上。不過這就不是李戰該管的事情了,部隊系統絕對不能干預地方司法。
他干脆利落地感謝然后和成達心滿意足地離開了,無疑,林曉雨開飛機的資格保住了。
“下一站去哪里?”成達問。
李戰說,“把該做的做完,既然來了索性就做個全面的了解,去林曉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