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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說酒(2 / 4)

    還甭說,看著看著,他還真看出些門道來!

    留在紙上的詩篇,不乏膾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則是平庸之作,并未比自己那首觀菊好出太多,至少,沒有達到天壤之別的差距。

    很顯然,張九齡剛才那句話說得中肯,世人和時間,才是最好的試金石。含金量差的詩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遺忘了。只有那些別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終流傳了下來。

    照這個標準,二十一世紀的大部分詩作,恐怕都難逃與作者同腐的宿命。而被詩壇大炒特炒的某些熱門詩和男女詩人,呵呵,用王翰剛才的話來說,如果那也叫好詩,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讀者,還是在侮辱整個詩壇?

    正想得有趣之時,忽然感覺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側。扭頭細看,恰看到張旭張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謝你的筆。”還以為張旭是來找自己收回毛筆的,張潛臉色微紅,連忙將已經快干掉的毛筆,雙手奉還。

    “用昭誤會了,張某過來,可不是為了這支毛筆!”張旭楞了楞,笑著擺手。言談之間,令人如沐春風,“張某是覺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細看去,竟然別有一番風味!”

    “伯高兄過獎了,小弟實不敢當!”登時,張潛被夸得連腳指頭都開始發紅了,連忙退開半步,用力擺手。

    跟草圣張旭面前說自己書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賣百家姓,還有什么分別?雖然賀知章先前說過,弄斧必須到班門。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發隨心的水平,才夠資格跑一趟。否則,就不是求高人指點,而是純粹找抽了。

    誰料,張旭卻不肯準許他繼續謙虛,上前半步,手指著他先前替王之渙謄寫的那句“今日暫同芳菊酒”中的第一個字,笑著點評,“特別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鶴振翅欲飛。在下曾經練習多次,卻從來寫不出此等韻味。”

    汗,瀑布汗。一半兒是因為慚愧,另外一半兒還是因為慚愧。

    前一半兒慚愧的是,送別詩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個字,結果只有一個“今”字,勉強能入張旭法眼。而那個“今”字,則來自張潛自己在二十一世紀讀書時,反復臨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帶著蘇東坡的三分皮毛,當然在行家眼里,與其他三十多個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兒慚愧的則是,也就在張旭二十三歲,還遠遠沒達到草圣境界的時候,自己敢壯著膽子給此人打個下手。等到張旭走到巔峰時刻,自己再像今天這么膽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絲”活活罵死,也會被其他同齡人拖出去砍了手指頭。

    “兩位張兄,還不趕緊過來喝一杯?剛溫好端來的菊花白,這已經是第三輪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渙來得及時,用一杯酒,打斷了張旭繼續探討書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筆下的飲中八仙之一,草圣張旭聽聞好酒又來了,果斷放棄了自己最愛的書法,笑著向王之渙拱手:“多謝季凌了,上輪我就晚了一步。這次,無論如何不能再辜負了佳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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