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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 少年和搖滾,正是絕配哦(2 / 3)

    而且不差。

    當然他最擅長的還是察言觀色。

    到這時他已經明白為什么要將吉他送到這里來了。

    原來是有一支樂隊在這里排練。

    這個年代,地下樂隊還是很盛行的。

    在魔都這片地方,有名的地下樂隊就有十幾支。

    據說最有名的叫做“鬼臉樂隊”,被人們推崇備至。

    大家都說,鬼臉樂隊有著最酷的現場表現,最風騷的貝斯手,最瘋癲的鼓手,一個才華橫溢、會填詞作曲的吉他手,最后還有一個嗓子最好的主唱。

    人們紛紛議論,說鬼臉樂隊就算出道都夠資格了,哪怕不能和行者樂隊比,但混成國內有名的搖滾樂隊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不知為何,鬼臉樂隊始終沒有出道的打算。

    姜佑曦自從接觸到搖滾音樂以來,對鬼臉樂隊這只頗具傳奇色彩的地下樂隊,也是非常好奇和憧憬。

    在音樂聲中,姜佑曦來到倉庫門口。

    大門是一對破破爛爛、還長著青苔的木門,估計踹一腳就會完全散架的那種。

    上面的各種鐵制物品也都腐蝕氧化得坑坑洼洼了。

    大門虛掩著,姜佑曦探頭看去,里面還有一個小院子,再往里才是倉庫。

    一盞昏黃黯淡的燈光下,幾個人正在排練。

    其實他們唱得很不錯。

    姜佑曦也不懂什么樂理,只是覺得好聽。

    似乎比起從磁帶里聽到的行者樂隊的原唱也差不到哪去。

    那爆裂的鼓點,行云流水的吉他和貝斯,然后主場的嗓音也非常棒。

    總覺得非常了不起的樣子。

    姜佑曦沒去打擾他們,而是側身躡手躡腳地走進門,就靜靜地站在那里。

    他本想等到對方唱完這一首就離開,可是對方唱完后,都沒有休息,音樂聲繼續流淌,他們很快又唱起另一首歌。

    這是一首他從沒聽過的歌,有點怪異,但是仔細聽了還不錯。

    他印象特別深的是里面的幾句似乎屬于戲腔的歌詞:“憶昔開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膠漆。眼界無窮世界寬,安得廣廈千萬間!”

    還有那段“沿著掌紋烙著宿命,今宵酒醒無夢。沿著宿命走入迷思,夢里回到唐朝!”

    等他們唱完,姜佑曦正要上前,卻聽到那幾個人交談起來。

    貝斯手是一個長發披肩,穿著七分褲,一身肌肉仿佛要把黑色小背心撐破的帥哥,他嗓音很洪亮:“這么棒的歌,都可以作為我們的出道單曲了,你就準備拿去送給嘉勇哥,青子哥他們啊?”

    那個側臉看著特別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給他們不好么?他們又不會埋沒這首歌。再說,斯璋的嗓子其實也不是特別適合這首歌。”

    那個主唱不耐煩地說:“就你廢話多,會寫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會寫歌就是了不起。”帥帥的吉他手說。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寫幾首適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寫就寫啊,我寫出來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過怎么才算唱好?”

    “至少當個歌王吧。歌王都當不了,那就真的埋沒我寫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么臭屁。你給我寫20首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后隨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為定啊。”那俊美的年輕人笑了笑,又開始撥弄吉他弦。

    姜佑曦當時心想,我去,這些城里人太會吹牛逼了吧,動不動就歌王的,真以為歌王是大白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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