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弘治皇帝來說?這也是可以接受的。
海外之地?遠離大明,無關緊要。
有人去打下來了?不僅僅可以傳播大明的威嚴,這打下來之后?他弘治皇帝只需要給道圣旨?下個任命書之類的,以后每年就可以白白的從這個殖民地這里獲得一筆稅收。
這有錢好辦事啊。
從海外殖民地這邊不斷的收錢回來,就可以將大明內的人口不斷的外遷,同樣也是可以在大明大型水利?建公路等等。
同樣有錢了?大明就可以組建起更龐大的軍隊,更強大的艦隊,到時候就可以征戰四方,搶占更多的土地。
一步步依托大明本土,打下更多?更大的疆域。
至于名聲什么之類的,它有銀子香嗎?
以前大明是很在乎名聲?可是換來的是什么?
換來的是大明內憂外患,換來的是大明自己的老百姓窮困不堪?換來的是大明內部的統治階層猶如吸血鬼一般只死死的盯著大明的老百姓來吸血。
現在呢,逐漸將大家吸血的對象轉移到大明之外的其它國家?大明的老百姓得以有了喘息的機會。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大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自然而然大明的江山就固若金湯?老朱家的千秋萬代就不是什么問題。
老百姓要是活不下去了,老朱家的江山能夠持續多久?
弘治皇帝算是看明白了這些,所以一切都圍繞著這來轉,至于其它的都是不重要的。
“既然諸位愛卿都覺得此策甚佳,那就按照上面所寫的去辦,制定詳細的法律制度出來,另外劉晉奏疏之中所提到的奴隸、外國人在大明定居、購買房產、土地以及傳播宗教、婚配等問題,也應該盡快的制定出一個詳細的法律法規出來。”
弘治看了看眾人,既然大家意見統一,那就按照這個意思來去辦。
“陛下圣明!”
眾人紛紛齊聲的喊道。
上下的意見一致,利益訴求又一致,所以大臣的行動速度非常快。
很快大明朝廷這邊就頒布了《大明私人海外殖民地法》,簡稱《殖民法》,殖民法明確的提出了大明朝廷鼓勵和支持私人、團體等到海外開拓殖民地,開拓出來的殖民地,大明朝廷這邊只征收稅收,殖民地的管理權、統治權、收益權全部歸屬私人殖民地的開拓者。
當然,相應的也是對殖民地有很多要求,比如殖民地必須強力推行華夏之文明,推崇孔孟之道等等。
這些要求和規定,其實主要是還是為了防止這些殖民地脫離大明的掌控,始終讓這些殖民必須要依靠大明,充當大明殖民全球的先鋒,而不是真的讓你在海外成為國中國。
《殖民法》一頒布出來,也是立即以袛報的形勢傳遍整個大明,同時大明早報也是詳細的刊登了殖民法以及有諸多名家對這部新頒布出來的殖民法進行講解。
整個大明因為殖民法的頒布也是沸騰起來。
天津,淞滬、南京這三個對外的口岸這里,一家家商行的東家們幾乎是要彈冠相慶了,特別是已經占領了錫蘭島的西洋聯合商行。
整個西洋聯合商行的股東們都再次匯聚于天津,一個個滿臉笑容,原本懸著的心也是重重的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