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沒有做過什么正經事情。”
劉晉無奈的嘆口氣,好像自己自從當官就沒有做過什么正經的本職工作。
一開始在翰林院的時候,弘治皇帝讓劉晉一個文官去打仗,打完仗之后又將自己一個文官調進了五軍都督府負責軍制改革,之后到了戶部又是去打仗,接著干了稅制改革的事情,才算是做了點本職工作。
這到了吏部,竟然又干起了戶部的事情,自己年底的官員考成都馬上要開始了呢。
拿起筆劉晉開始在紙上慢慢的寫起來。
一等公民自然是漢人,大明境內所有漢人都是一等公民。
二等公民則是已經改漢姓、取漢名,精通大明話、尊儒重道,能寫超過五百個漢字的非漢人公民。
三等公民則是已經改漢姓,取漢名,只能夠說一些大明官話,但并不精通,又不認識漢字的非漢人公民。
四等公民則是沒有改漢姓,又沒有取漢名,既不會說大明官話又不會寫漢字的非漢人公民。
五等則是奴隸……
寫到這里,劉晉想了想又將五等給劃掉,奴隸并不能算是大明的公民,奴隸是屬于大明公民的私人財產,故而不能算是公民。
“奴隸也算是人,也是應該要進行管理,奴隸的數量要進行統計,同時也要發放奴隸身份牌,算是四等之外最低等的奴隸。”
想了想劉晉也是又拿出筆將這一點給記下來,在這個時代講究的就是尊卑有序,貴賤高低,所以劉晉覺得出臺這樣的政策并沒有問題。
這并不是后世,講究人人平等,沒有什么高低貴賤之分。
在這個時代,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又或者是其它的地方,都是十分講究尊卑貴賤的。
當然這并不是劉晉提出來要實行功名等級劃分的原因,來自后世的劉晉很清楚,進行這樣的劃分極有可能會引起大明境內其它部族的不滿,甚至于還可能會導致很多部族起兵反抗大明的統治。
但是劉晉覺得依然十分有必要出臺這樣的政策,這個政策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促進大明內部這些部族逐漸的融入到大明主體的漢人之中。
因為劃分一個人是幾等公民,主要的依據還是看這個公民有沒有改漢姓、取漢名,有沒有學習大明官話和漢字。
比如一個南洋土著,他如果不愿意改漢姓、取漢名,那他就是四等公民,如果愿意改漢姓、取漢名,還會說一些大明話,立即就可以成為三等公民。
如果再稍微勤奮一些,能夠說很多大明話,同時還能夠識漢字的話就可以成為二等公民,至于想要成為一等公民。
“嗯,不同等級之間應該要可以變動和流通的。”
“這二等公民想要成為一等公民,除了父母需要是二等公民之外,自身還應該要具備二等公民所掌握的一切條件,同時還應該要有納稅記錄,納稅超過五十兩銀子,或者是為國家做過貢獻,科舉考試取得秀才及以上的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