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說正常的法律,條目詳細,范圍廣泛。光是人對人的不良舉動,就有侮辱、誹謗、猥褻、強行插入、輪流發生鼓掌行為等等。
就算是打人,也分為輕微傷和輕、重傷。
因為是人啊,人的社會關系太復雜,情緒也太復雜。而修士不同,他們看待常人的視角就不一樣,什么誹謗敲詐侮辱,基本不存在的。
一般不屑出手,但出手非傷即死!所以呢,這幾位將范圍鎖得死死的,極為嚴苛。
“……”
顧玙皺了皺眉,道:“簡單不等于粗糙,諸位都是業內行家,勞煩再細化一些。”
于是乎,眾人一起商議,按后果的嚴重性排列,很快定下了第一條:
“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濫殺無辜!偷練邪功,祭血生魂,視常人性命如兒戲者,罪無可赦!”
“可!”顧玙道。
“可!”盧元清道。
“可!”王琦道。
“第二條,不得與境外勢力勾連,出賣情報、道術,損害夏國利益。”
“也可!”三人道。
“第三條,禁止在公共場所發生爭斗,避免誤殺、錯殺。”
這就與唐伯樂的案子有關了,顧玙道:“可!”
“第四條,不得隨意傷人,利用法術蠱惑、淫辱、騙取錢財等。”
“可!”
說完大概四條,又進行詳細注解,其實范圍很小,花了多半天時間,就基本搞定了這部分。
接下來,才是最核心的懲罰措施。幾個教授有自知之明,對修行門道不清楚,便坐著旁觀。
顧玙先道:“第一、二條,先視門庭,如果是各派弟子,出了事情,各派負責清理門戶。倘若門派包庇,等同犯罪,今日簽訂的其他任何一方,可殺之!如果無門無派,天下修士,可殺之!”
哇!
好厲害的感覺,盧元清和王琦略顯意外,細細考量一番,“可!”
“第三、四條,內容較復雜,我建議參照現行法律,加以修改。”
“如何改法?”王琦問。
戲肉終于來了,唐伯樂犯的就是第三條,誤殺。剎時間,眾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顧玙身上,看他前面大義凜然,輪到自己門人,會不會存心包庇。
“唐伯樂失手殺人,諸位不如現場判決,到底該怎么處罰?”顧玙道。
“這個……”
幾位專家一愣,隨即反應過來,當場討論一番。
“如果事實無異議,唐伯樂對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已經預見,卻輕信能夠避免,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殺人。
而他的最初動機,是路見不平、仗義救人,事發后又主動配合,情節較輕,應判有期徒刑三年。”
“三年……”
顧玙點點頭,道:“我的建議是,兩條路,讓其自行選擇。一,廢去修為,坐牢三年。二,流放絕地,三年內生死由天定。”
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