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弟弟長得可真好看。”
“我弟弟可乖了,一點都不認生。”
“能讓我抱抱你弟弟嗎”
“你抱不抱得動啊,我弟弟可沉了,你要是把他摔了,不然我媽要罵我的。”
“怎么可能摔了我抱著他還能跑步呢。”
“我才不信呢。”
原主也就六歲,不知道怎么就拿剪刀把自己手剪了,大哭了起來。
在里頭做飯的李菊花趕忙出來,一看原主手上都是血,嚇得把她抱起來,就往門口的水龍沖水。
李菊花這一出來,那個陌生人二話不說直接就跑了,而且再也沒有出現過。
這不是拐賣這是什么
尤其是顧招娣當時的反應,立即就道“媽,我要嚇死了,那個人說要抱一抱弟弟,我嚇得都不敢開口了幸虧克妹哭了”
這不是心虛這是什么
原主那會兒就五六歲,完全沒有多想,但是顧棠不一樣,她用一個成年人的思維來翻看這段記憶,立即就看出了不對勁兒。
原主破壞了她丟掉弟弟的計劃。
顧招娣說的什么爸媽對原主好,原主能上高中等等,不過都是為了掩蓋她真正恨意的來源。
畢竟要丟掉弟弟這種事情,一旦說出來,李菊花都能直接把她打死。
顧招娣第一個恨的就是原主,第二個恨的是顧來娣。
她也知道招娣這個名字不好,雖然以前那個妞妞土到掉渣,但是跟招娣比,還是妞妞更順耳一些。
那對于一生下來就連累她改了名字的顧來娣,她也恨到了極點。
就這么磕磕絆絆地到了顧招娣20歲的時候,她跟同村的冉俊飛好上了,后頭的事情就如剛才她跟李菊花吵架的那樣。
顧家要三萬塊彩禮,冉家給了,然后顧招娣直接偷了錢跑了,在她樸素的報復心里,她要是卷錢跑了,彩禮又收了,那只能是比她小一歲半的來娣嫁過去了。
冉俊飛喜歡的是她,來娣長得又不好看,那來娣就慘了。
顧招娣卷了錢跑路,直接去了南方的打工圣地。
坦率地說,顧招娣長得挺好看,而且因為年輕,仇恨還給她的眼睛里加了點勃勃生機,比一般人更加吸引人。
她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發廊妹,半年之后,就去給有錢人當二奶了。
有錢人嘛,口味都挺單一的,養了她五六年就又去找年輕的十八歲小姑娘了,顧招娣拿了錢,想著不如回家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