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常常親我的。”她說,“她說,喜歡一個人就會喜歡親親她。”
我說:“謝謝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的。”
“那你也親我一下好不好?”林敏敏指著自己的臉,說,“我雖然有兩個姐姐,但沒有被姐姐親過呢……她們也不喜歡我。”
唔……
她都這么說了,我當然得親一下了。
便湊到她臉頰邊親了一下。
結果就在這時,繁華進門來了。
這天晚上,我努力用行動證明了自己的性取向,并發誓自己除了孩子誰也不亂親了,繁華才看在我懷孕的份上姑且放過了我。
翌日,我醒來時,已經是中午十一點。
從房間出來時,見林敏敏就坐在走廊的沙發上。
一看到我,她立刻就站起身,說:“跟你說件事!”
“什么事?”
“你先發誓。”林敏敏說,“聽完了就當沒聽過,就當完全不知道。”
我點點頭:“你說。”
她趴到我耳邊,小聲說:“林先生給我打電話了。”
我問:“說了什么?”
看來是關于林修的。
“之前他打電話騷擾你,你老公生氣了。”林敏敏說,“本來想今年讓繁玥把他撈出來,現在現在說什么都不肯。”
我說:“這樣啊?那會有什么后果?”
“沒什么后果,林先生讓我求求你。”林敏敏說,“我已經拒絕了,你老公早就囑咐過我了,決不能讓你知道這些破事。”
“喔……”我說,“那你還告訴我。”
“所以你就假裝不知道嘛!”林敏敏說,“我還沒說完呢。我跟林先生說這件事我做不到,他就說,林修是一定要參加他二姨的葬禮的,那個女人……就是侯先生的前妻,她說她能想辦法。”
我說:“那姐夫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找我幫忙,他就支持那個女人?”
“他說不是。”林敏敏說,“只是如果那個女人幫忙把他撈出來,他跟那個女人私下有什么事,家里也不太好阻攔……就這個意思。”
我說:“想不到那個女人還有這種本事。”
“別忙著夸她呀!”林敏敏說,“你是我這一邊的。”
我說:“不是我不想幫你,而是我只要一提,我老公就會反感,搞不好真的讓他坐滿七年。”
“我知道,我不是要你幫忙,你要裝不知道。”林敏敏說,“他該出來也得出來,他的土豆現在是我爸爸掏錢在養呢!他還得給我錢!”
我說:“你要是沒錢了,我可以給你拿。”
“我不是這個意思呀!”林敏敏有點急了,“他自己的土豆他得掏錢養!”
我說:“可他不知道他有土豆了呀。”
“那他也得養。”林敏敏說,“要怎么才能讓他既給錢,又不被他騷擾,而且不發現那顆土豆呢?”
我說:“跟他簽字離婚,你能得到至少一億。”
養一車土豆都夠了。
林敏敏說:“我才不離婚,絕不要便宜這對狗男女!”
我說:“把那個一無所有的瘸子留給那個女人,你把土豆跟你姓沈,得便宜的是你。”
見林敏敏不為所動,我又嘆了一口氣,說:“我要是知道怎么達到你的要求,當初也不至于讓我爸爸幫我養了五年孩子了。”
林敏敏:“……”